首页>其他文书合同>小企业会计准则(汇总3篇)

小企业会计准则(汇总3篇)

时间:2022-12-29 10:00:04 其他文书合同 我要投稿

本文为大家分享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范本模板,以供参考。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1篇

一、整体印象

读完基本准则,我有以下三点整体印象:

(一)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准则共11章,第一章总则明确基本准则的法律地位,以及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要素、会计记帐方法。在该部分,权责发生制位列会计假设之中,显然是受国际会计准则编报框架的影响(当然原基本准则也有)

。在fasb等制定的概念框架中,权责发生制并不在会计假设之列(究竟处于什么地位比较模糊)。该部分关于“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的观点也是取材于国际会计准则编报框架。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大部分也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将“实质重于形式”明确列为原则之一,即显然受国际会计准则影响。第三章资产、第四章负债和第九章会计计量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受国际会计准则影响较大。比如,将资产定义为资源,资产的确认的可计量标准将“成本”可计量和“价值”可计量列为可选标准,都明显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是折中产物,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比如前述可计量标准的选择),这是借鉴它的好处。但与fasb等制定的概念框架相比,国家会计准则的会计理论水平就稍显不足,前瞻性相对差一些,这是借鉴它的坏处。

(二)根据现代会计环境进行调整。一是原准则提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新准则完全抹去了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遗迹”,政府成了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信息使用者”,排序还靠后。二是结合了会计发展的大趋势,引入了公允价值。

(三)增强基本准则的“基础性”,并尝试增强其可操作性。这是新基本准则留给我最强烈的印象。前者表现为三、四、五、六、七、八关于会计要素的规范,剔除了原准则对“具体要素项目”的内容,只描述基本要素本身。第十章对会计计量进行了一般性规范。后者突出表现在准则制定者尝试对一些概念进行了定义,包括:对资产定义中的“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拥有”、“控制”、“预期带来的经济利益”等概念的解释;对负债定义中的“现时义务”的解释;立足会计主体角度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对利得与损失的定义;在费用部分对成本、费用、支出的区分等。不过,之所以称后者为“尝试”,在于依我之见,其结果很不成功,留待下面评述。

二、具体章节评述

(一)关于第一章总则

1.关于持续经营假设。我认为第六条关于会计主体存续状态(持续经营)的假设是不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一切会计活动,基本准则规范一切具体准则。除了持续经营会计,还有清算会计、中止经营会计,这些会计也应是会计准则规范的范畴。所以,我认为基本准则将会计假设直接限定为“持续经营”这一种情况是不完整的。该条款应补充这类内容:企业处在非持续经营状态,应变更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前提。相应地,根据该条款,应修改第九章会计计量等章节的内容,增加清算价值等计量属性。将来的具体准则则相应应将企业终止经营会计纳入规范。

2.关于会计要素。第十条提出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其中“经济特征”是模糊的。我个人的观点是会计要素是会计对交易。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2篇

一、整体印象

读完《小企业会计准则》我有以下总体感觉:《小企业会计准则》着眼于会计与税法充分协调,服务于企业纳税和税收征管,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和遵从成本。主要表现在: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均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使用公允价值,只有部分特殊情况涉及市场价格和评估价值。

二是所有资产均不计提减值准备,待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再按税法规定的标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三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固定资产净残值、无形资产摊销、资产损失确认标准等均与税法统一,切实减轻了小企业的纳税调整负担。

四是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与流转税规定趋同,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适用范围和施行时间: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本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提前执行。财政部20xx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xx]2号)同时废止。

总的来说准则的操作性很强,对于小企业来讲,其会计报表主要是针对税务机关和贷款金融机构的,在准则中,很多会计处理趋同于税法规定,让企业大大减少了报表的编报成本。对贷款金融机构来讲,统一、规范、很少职业判断的会计报表,更有利于提高可信度和相互对比。

通过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使我了解了会计准则出台的必要性,在工作中,我将把我学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运用到我的实际工作中,使我的工作更加完善,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充分运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正确判断每一笔相关业务。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3篇

为了便于阅读者更好地理解《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帮助我们完善准则应用指南,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应用指南的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会计准则解释,第二部分为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主要对32项具体准则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作出解释性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6项具体准则未作出解释。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主要根据具体准则中涉及确认和计量的要求,规定了162个会计科目及其主要账务处理,基本涵盖了所有企业的各类交易或事项。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作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做完善,力争尽快定稿,报财政部领导审定,最终将以财政部文件形式正式发布。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在32项准则解释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解释包含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及其附注,《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解释包含了企业现金流量表格式及其附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解释包含了企业合并报表格式及其附注。这样安排有助于提升企业财务报表的地位,因为财务报表是综合反映企业实施会计准则形成的最终会计信息,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通过财务报表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便做出决策。这样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理念也是一致的。

三、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涵盖了各类企业的各种交易或事项,是以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原则及其解释为依据所作的规定,其中对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的专用科目作了特别注明。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中记录的规定。这部分规定赋予企业一定的灵活性,即在不违反准则及其解释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会计科目及明细科目。

四、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为便于企业和会计人员准确地掌握新准则,我司正在组织全体准则起草人员编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其中例举了大量业务举例,作为对企业会计准则全面、系统和深入浅出的辅导资料。该讲解将于9月完稿,供企业和会计人员在学习和工作中参考。

《小企业会计准则(汇总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