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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读后感(集锦9篇)

时间:2023-01-02 22:20:19 其他文书合同 我要投稿

细细品读一部佳作,想必会有许多体悟,是该静下心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工作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斯通纳读后感,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斯通纳读后感 第1篇

在知乎上搜塞林格的时候无意中看到有人推这本书,主人公是一位大学英文系教授。

中文版书封做得很用心,封面上的介绍语居然很恰当,“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让我对文景好感度倍增。

印象最深刻的两段是斯通纳给沃尔克答辩以及最后和凯瑟琳分手。

看第一段的时候忍不住思考,难道自己不也是沃尔克吗?自以为是地对身边看似高深的学术题目肆意延伸,发表长篇大论,并且引以为豪,实际上根基却一塌糊涂。原来站在旁观者角度看起来,这样的行为是多么让人厌恶。哎,刚看完时简直气到想从此封了自己的嘴,再也不发表任何意见,因为,只要一想到内里其实是如此贫瘠又荒芜……

至于斯通纳和凯瑟琳的婚外恋,看完突然懂了这句看起来实在很像借口的话:不能和你在一起,是因为分开之后我们才能各自保留完整的自我 。

——今日感慨:人是怎么在一边嫌弃到不想再看自己写的文字第二遍的情况下继续叽里呱啦一大通的

斯通纳读后感 第2篇

哈罗德布鲁姆在论及塞万提斯时,使用了"人生如戏"的断语。因为就算《堂吉诃德》为塞万提斯赚得无数好评,却依然不能解决作家的温饱。"他除了要养活自己和家庭外别无什么雄心大志,他的剧作家生涯则是个失败。他的才情不在写诗,而体现在《堂吉诃德》之中。"放诸世界文坛,有如此遭遇的作家又何止塞万提斯,美国人约翰?威廉斯就是一个。在出版50年后的今天,小说《斯通纳》终于迎来了迟到的褒奖:从首印区区20xx册到如今动辄数十万的'印量,它毫无争议地赢得市场和评论界的双重肯定。威廉斯当然想象不到今天的成功。他一生精于写作之道,却叫好不叫座。1996年他去世时,世人只知他是学者、诗人,却不知道他还是精妙的作家,不能不说是"人生如戏"了。

以今人的眼光来看,《斯通纳》讲了一段失败的人生。主人公威廉?斯通纳一家世代务农。要不是父亲送他上大学,他或许一辈子也不会知道文学为何物。大二那年,一堂英国文学概论课改写了斯通纳其后的命运。他本该和父母一起面朝黄土背朝天,将人生交付于日复一日"毫无欢乐可言的劳作",随后在意志崩溃中一脸麻木地走完余生,谁知道他竟如同蒙受天启一般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里领悟到异样的震颤。从此,他的世界被整个掀翻,只余下一片全然陌生的处女地。

小说家伊恩?麦克尤恩盛赞威廉斯以"威严有力的语言"创造了"一种美妙的生活".但其实,斯通纳的人生并不"美妙".一开篇,仿若恶灵转世的威廉斯用一则冰冷、不带有一丝感情色彩的讣闻宣告了斯通纳的死讯——人物未及登台,故事便已散场,其后的若干铺叙也不过是借尸还魂、按部就班地沿着他的人生走了一圈:20来岁开始教书,10年后升为助教,其后30余年碌碌无为,学术上再无建树。同时,斯通纳的私生活也是一团乱麻。蜜月还没过完,婚姻就成了无用的摆设。而他自己呢?不管如何挣扎,到死也未能逃离被他称为"监狱"的家。

何以如此?且看威廉斯的说法。小说第二章,他借斯通纳的毒舌同窗戴夫?马斯特思之口道出了学院生活的真相:大学不是庸人的避难所,也不是书痴的乐园。这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险恶丛林,奉行独有的游戏规则。梦想家、理想主义者难以在此生存发展,"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

为了逃开学院体制的荒诞,年轻的马斯特思义无反顾地参军入伍,以死亡对抗见惯不经的虚无。那么斯通纳呢?不得不承认,马斯特思说对了。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梦想家。这个"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独孤求败似的平民英雄(他只身挑战风车,甚至没有随从桑乔作陪),到死都没有忘记朋友的那番话,并用一生去验证、去颠覆。若是将《斯通纳》看作美国梦的成功典范,或者说是梦想家的彻底殒灭,则不免大错特错。至少威廉斯从来不曾幻灭,也无意以一地鸡毛的家庭故事去烘托一出回光返照的时代悲歌。他很清楚通往毁灭的路有千条万条,到达救赎的路却只有一条,那即是爱。具体到《斯通纳》,它昭示着一颗单纯的心是怎样隐忍不语地走完他的一生,同时又暗指他对梦想的坚持。

面对现实生活,斯通纳是懦弱的。在他人生的每一个节点都隐含着推倒重来的可能,比如放弃味同嚼蜡的婚姻、和情人远走高飞,或者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与独断专行的学院体制彻底决裂,但他终于还是挥了挥手,轻轻放开,退而求其次地遁入身后那个"荒凉、狭小而柔静"的"静谧之地".可即便如此,他仍是勇敢的。他的隐忍、不作为未必是无可奈何的权宜之计,反倒是以退为进的策略。他太清楚与其把自我托付给"毫无理性和黑暗的力量",不如漠然处之。因而,无论是众口烁金的同事,还是小丑一样跳来跳去的系主任劳曼克思,抑或虚荣做作、神经质的妻子伊迪丝,都不能抹杀他存在的价值。

正如威廉斯所说,比之世人的"蠢傻、不足或者不够格",文学作品永远是真实可触的。"在那个永恒的神秘面前,我们中最强有力的人都不过是最微不足道的低能儿,都不过是叮当作响的钹子和声音浑厚的铜管。"换言之,文学才是对抗世俗的有力武器。斯通纳深知自己无权去毁灭他用生命去建构的"艺术的尊严",于是以毕生之力去呵护,"像杯子般圈住手,保护着自己最后一根可怜的火柴发出的昏暗的光".他置自身前途于不顾,拒绝放水做假让劳曼克思的学生沃尔克通过论文答辩,为的只是不让神圣的文学蒙受庸人之害。

虽然明知斯通纳的诸般努力都是于事无补的挣扎,也知道在外界的围追堵截之下,理想主义者将会付出多么惨重的代价,威廉斯也不愿轻易炮制一颗滥情的糖丸。很多时候,他更像是冷眼看世界的旁观者,将"激情掩藏在某种冷静和智性的明晰之后",只留下满纸隐忍,越是满腹悲悯,越是审慎克制、含而不露。读《斯通纳》,某种程度上也是在读威廉斯自己:斯通纳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未尝不是威廉斯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斯通纳的忧郁、失望和愤怒,则更像是威廉斯的忧郁、失望和愤怒。

《斯通纳》出版于1965年,正值民权运动、反战、嬉皮士的激情年代,恐怕没有几个作家能够视而不见,选择逆潮流而动。威廉斯是个例外。当整个世界高举反战大旗之时,他仍然孜孜矻矻地在19世纪文学传统中挖掘,浑然不知当时文学圈皆以颠覆写作传统、大玩文本游戏为美。果然没过多久,他和他的斯通纳就成了落伍的象征,被轻轻易易地翻了过去。

可以肯定的是,威廉斯没有遗憾。假设上天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我想他还是会选择斯通纳。小说结尾,弥留之际的斯通纳再一次表露心迹,"这本书被遗忘和没有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他没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而且,他知道,自己的一小部分,他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毋庸置疑,这是威廉斯的自白。他坚信真理永远是真理,经典永远是经典。时间不会磨灭它最初的光彩,却给予其新生。回过头来再看《斯通纳》,威廉斯自然是做到了。

斯通纳读后感 第3篇

读完《斯通纳》,思绪一直很乱,久久不能平复。

斯通纳是一个平凡人。从庄稼地里走出去,进入城市,吃苦耐劳,偶然间被文学的微光照亮内心一隅,从未有过的惊喜感受指引他选择了文学,这点热情似乎伴随了他的一生,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埋在书丛中,自己也写了一本书,却不曾有出色的成就。不知除了教师之外还能做什么的迷茫让他选择留校任教,尽管兢兢业业,却与同事不和,未曾得到学生青睐,没有晋升的热情,最终以助理教授收场。见到优雅美丽的伊迪丝并与之结为夫妻,在结婚一个月后便意识到自己婚姻的失败,一生不解,互相伤害。把全部希望寄托给小女儿,与她保持着不言自明的默契,女儿却未婚先孕、远离家乡、早年丧夫、酗酒。似乎从每一件事的结局来看,斯通纳都是一个失败者。但在生命的最后,他回忆自己的一生,有被点亮的惊喜,有对工作和爱情的投入,有激烈的反抗,有自己的一本书,有放下所有伤害的妻子的陪侍,有多年老友的庇护,有女儿千里迢迢的看望和泪水,很是丰富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一个完整的人。

之所以让人感觉他无尽的绝望与失败,是因为他的心态总是那么波澜不惊,看似无所畏惧,实则懦弱,除与劳曼克斯的斗争外(现在看来,这斗争于他而言更像是一种年轻的消遣),对生命中其他的困境别无反抗。看似无欲无求,实则从未享受其中。

有感知力、有积极应对的勇气、有享受其中的能力,体验才更丰满。尽管说境遇对人的影响很大,但很多情况下,并不是这个社会改变了我们,磨灭了我们,而是我们自己,没有坚持自我,没有积极应对。

生命漫长,总会赐予你很多体验。生命短暂,一眨眼就来不及体验。所以,就去投入,去体验,去感受,去爱,去享受其中吧。

斯通纳读后感 第4篇

“斯通纳还很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是一种身心的纯粹状态,想进入这种状态,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带着一种温柔友好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打量它,如今,人到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亦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人生成转化的行为,一种状态;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创造、修改的状态。”

这段话是《斯通纳》一书中对于爱情的描写,一个人在一生中的不同时期对爱情会有不同的看法。年轻时,爱情是一种优美的状态,这是一种激情之爱,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能忘却所有烦恼,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体会到身心合一的快感;成熟后,大概是因为尝试了爱情带来的痛苦和失望后,对它产生了一种怀疑的态度,所以作者说“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因此对于年轻时所认为的身心的纯粹状态产生了一种怀旧感,对现有的失望才会对过往有怀旧感,但是这种怀旧感是不真实的,其实失望无处不在,失望源于内心对事物的看法,若看法有偏差,才会产生失望感;中年时期斯通纳认为爱情是一种瞬息万变的状态,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创造、修改的状态,我只觉得这种对爱情的描述非常绝妙,这需要在生活中去细细体会。

斯通纳读后感 第5篇

第一次看《斯通纳》第一章的时候,只觉得很一般。英文小说对人性的挖掘和揭示一直令人惊叹,而这种揭示往往让人觉得过瘾和深刻。重读之后,他对生活的感悟,对时光流逝的描写,对战争对人们心灵的摧残,对婚姻的看法,对女儿的成长,对生活中的爱情,让人觉得真的是大师之作,蕴含真情,充满散文美。

社会对女性意图的转变是如此的奇妙,以至于斯通纳的妻子伊迪丝,一个孤独的年轻女人,没有对象来诉说她内心的痛苦。直觉让她对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追求者吐露了自己多年积累在心里的情绪,她甚至不太喜欢追求者。这个孤独的故事写得真好。很多小的情节设置都能表现出作者别出心裁的想法,比如伊迪丝对父亲的仇恨,只写了一个细节。她把小时候的玩具整理出来,把父亲给她的东西单列出来,然后摔得粉碎。

伊迪丝恨她的父亲,恨她的童年,恨被父亲强大的控制欲所束缚,但当她有了女儿,她也用同样的方式对待女儿。一个在控制欲很强的家庭氛围中长大的孩子,可能很难幸福。包装成爱情的控制欲会对人产生毁灭性的影响,尤其是对孩子。我在想,如果一个女人的自我从很小的时候就被整个环境所压抑和排斥,那么她有没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个时刻重新找回那个自我?

斯托纳的一生跨越了两次世界大战。作者写了战争对人的影响和对人心灵的摧残。当然,战争对身处其中的人影响很大,那些被留下的似乎没有面对战争的人不也是被战争直接侵蚀的吗?战争会玷污整个人类的人性。

斯托纳死前一直在问自己人生的意义,我们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期待?我们都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吗?从长远来看,人的一生中肯定有很多坎坷、艰辛和无奈。我们最终能否像斯通纳一样,平静无悔地迎接死亡?他有一份真正的爱情,一份他热爱并享受的事业,一份对美好的追求,对失败和虚无的反抗。这是真正的生活吗,有价值的生活吗?

斯通纳读后感 第6篇

一部被7家出版社退稿的小说,在作者43岁时,终于被一位年轻的编辑慧眼识中(另一位由他发掘的作家是托马斯·品钦),却因为销量不济,很快绝版。但50年来,这本在书店难觅身影的书,却疯狂流传于二手书店与地下文学圈。《斯通纳》迟到五十年后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主角斯通纳出生于一个农场家庭,一个偶尔然的机会开启了大学生涯,学习文学后转而毕业不想回农场,便留校任教,聚会上结识一见钟情的妻子伊迪丝,他们的结合犹如大多数人一样并不是因为爱情,最少在伊迪丝看来。婚后斯通纳平平淡淡的生活,没有英雄的轰轰烈烈,也没有意料中的一鸣惊人,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婚后生活,直到斯通纳有了外遇,然后迫于外界而分离,回归平平淡淡的生活,不同的是斯通纳对学术的认真坚定不移,矢志不渝贯彻着他的一生,直到他死去时手中翻阅着自己写的第一本书。那些同事间的争执,夫妻间的怄气,那些有的没的朋友,都好像不重要了,正如,人的一生有三次死亡,当你的肉体死去的时候;你的葬礼上宣布你在世上销声匿迹的时候;还有就是最后记住你的人死去的时候。也许只有书籍,才能让某个人世世代代经久不衰的薪火相传。

喜欢一本书,可能是从某句话,某个章节,某个情节开始的。我喜欢这本书便是从斯通纳第一次遇见伊迪丝时的描写开始,从环境描写到斯通纳的心理描写,惟妙惟肖,仿佛是自己亲身体验一般,不,就算亲身体验也没有这种真实的感觉。而跟情人的相遇我并没有那种言语之外的感觉。多想这样,多想伊迪丝继续讲着,过了会儿,斯通纳开始听她在讲什么。若干年后,他忽然想起,在他们第一次长时间一起相处的那个十二月的夜晚度过的一个半小时里,她告诉的事儿要比后来说的多得多。说完后,他感觉,在某种意义上,他们都是陌生人,以前没想过这个,而且他明白,自己爱上这个女孩了。

伊迪丝·伊莱恩·博斯特威克也许没有意识到,那天晚上她对威廉·斯通纳说了些什么,即便意识到了,恐怕也想不到那些话的意义。但斯通纳知道她说了什么,他将永远不会忘记;他听到的好像是一种忏悔,他想,据自己理解,那是在发出帮助的请求。

随着对伊迪丝的了解得更深入,斯通纳对她的童年也更加熟悉了;他开始觉得,这在她那个时期和条件的大多数女孩是很典型的。她是在这样的前提下接受的教育:在自己的道路上会受到保护,免遭生活可能投向她的粗俗事件,而且除了气质优雅顺从地附属于这种保护,她没有别的应尽义务,因为她属于这样一种社会和经济阶层,对这个阶层而言,保护几乎是一种神圣的义务。她读过好几所私人女子学校,学习阅读和写作,做些简单的算术;闲暇的时候,还会被鼓励做些针线活儿,弹弹钢琴,画画油画,讨论些比较温馨的文学作品。她还接受些着装、举止仪态、淑女用语、道德修养方面的指点。

她的品德训练,无论在学校还是家庭,本质上都是保守的,要抑制欲念,而且抑制的几乎全跟性有关。而且,情欲都是间接的,不被认可的;因此性遍布她所受教育的其余每个部分,并从那个隐蔽、未可言及的道德力量中吸收着它的大部分养分。她知道,应该对自己的丈夫和家庭尽各种义务,并且必须要履行。

读完这本书,可以说是对我人生的二次启蒙,我也并没有觉得那句很经典的话感觉受益匪浅。只是明白了生活本来的样子。人生能记录的点不过是出生、上学、大学、结婚、生子、外遇、死亡。可能没有值得记录的事情了。

我想作者在书中,可能要控诉那个年代的黑暗,那个年代的霍乱,那个年代的的奇奇怪怪的匪夷所思。但我却看到了爱情的样子,看到了斯通纳对爱情的认知,这也可能跟不同年龄看到书的侧重面不同吧。我喜欢伊迪丝的高贵雍容,也羡慕斯通纳的缄默忍让。甚至十分渴望他们之间那些和平相处的爱情,可能这就是我觉得爱情的模样。

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莫过于此:

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凭此一句话,此书断然不枉读。

斯通纳读后感 第7篇

《斯通纳》,一本毫不忌讳地坦言自己的失败、孤独、无奈和悲催的小说,主人公斯通纳,出生于穷困的农民家庭,尽管如此,父母仍然选择送出去读书,希望知识改变命运。斯通纳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贵人"相助下,留校任教,也是他毕生的归宿。选择文学出于偶然,他也始终追求这文学的价值、语言的魅力、历史的智慧。他秉持正直、纯洁,又有些迂腐,梦想着一切崇高的事物,但却永远和他的时代格格不入,永远不屈就于世俗的漩涡,永远不与蝇营狗苟同流,但又不可否认的,这样的一生注定是平庸无奇的,斯通纳的一生看来就是单调而又无趣,出生寒门、发奋读书、留校任职、努力工作、结婚生女、工作纠纷、婚外激情、爱女远嫁、因病离世这些字词足以总结他的一生,读后感《斯通纳读后感》。

斯通纳作为大学的教授,拥有着令人羡慕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但是书生气十足也使得他变得近乎疯狂,成为一块抵御世俗、不屑战略妥协的顽石,面对外部世界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的斯通纳,看似平庸实则疯狂之极,在对待学生沃尔克一事上,他拒绝妥协,拒绝堕落,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对文学的高标准、对教育的高要求,他维护大学的纯洁性,不会为了一己之私而放弃他做人的标准,或着以牺牲文学修养为代价,但最终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郁郁而终。

当回过头来审视他的婚姻,却又是另一番景象,与迪丽丝的第一次见面给斯通纳带来了无限的憧憬与美好,但突如其来的婚姻生活让他来不及做好准备,从那一刻起,悲剧人生拉开序幕,在对待近乎歇斯底里的妻子上,他表现出来的与他内心的骄傲大相径庭,看到问题的所在,但又无力改变,直到遇到凯瑟琳,享受了人生中短暂的热恋时光,也是他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似乎才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体会到了男欢女爱的美妙,但终究世俗不允,迫于种种压力,这种只能生存在一个不可能暴露在阳光下的爱,无疾而终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但最让我心疼的还是格蕾丝,斯通纳和迪丽丝的女儿。我们常说,恩爱和睦的父母和一个情绪稳定的妈妈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两个充分必要条件。正是这个两个前提条件,使得斯通纳的女儿格蕾丝从诞生那刻起,就注定失去了这两个要素,甚至格蕾丝的出生都是仅仅是源于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她的到来是一个既定的程序的产物,而非爱的结晶,少了这层含义,注定她的未来也必将是一个悲剧的延续,最终也只有通过逃离来希冀改变。

我们阅读小说,总喜欢看到欢乐的情节、欢喜的结局,所以《斯通纳》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更没有我想要的虚构中的圆满,但与当今现实相较,《斯通纳》显得更加耐人寻味,带给读者更多的思考和启迪,其实斯通纳的一生也不是他想要的一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充满遗憾的失败、毫无效果的努力,与其当初美妙的梦想、憧憬的爱情形成鲜明的对比,有想法,但事总与愿违;虽然努力了,但一切徒劳。

"失败"与"悲悯"是我能想到的最贴合此书的两个词,翻阅的整个过程,坦诚地讲,压抑而又沉闷。

纵观斯通纳的一生,平庸又平凡,虽然有些不通人情世故,没有多大的成就,但大多数人都可能会看到自己的影子,只是不尽相同,在当今日趋浮躁的世俗潮流中,我们很少能如斯通纳般坚守自己的信仰,不忘初心,始终如一的坚守着大学的纯洁和文学的价值,而不允许任何杂质玷污它,这大概是《斯通纳》最想带给我们的思考。

斯通纳读后感 第8篇

①斯通纳,一个农场的儿子,偶然在一堂英国文学课上进入了文学的世界,改变了人生的方向。

从文学的喜爱,进而进入形而上学的思考,我想这并不是某些人天生如此吧,有些人是由某本书启发,有些人是由某堂文学课领入。虽不是天生,却又好像有天生的气质在,这种气质在碰到文学时就会引发金风玉露的相逢。因为上过文学课或读过文学作品的人有很多,但进入形而上学的却不多,盖因天生没有这种气质吧。即便相逢,有些人停留在喜欢的程度上,有些人却能因此改变了人生的方向,甚至无法再过正常人的生活,恐怕也是气质深浅的缘故。或许所有有形而上学气质的人,终究会走上这条路吧,需要的只是一个契机。而不管是水到渠成还是无心插柳,这种气质终会遇见这个契机从而进入到这个灵性世界里。就像斯通纳。而且这种气质有时候只有在遇见这个契机时才发现它的存在。而这个世界注定是沉闷的,有时还会是黯淡的,结局晦涩的,远离浮华光彩,唯一的褒奖恐怕就只是阅读或者思考带来的或喜悦或苦涩或轻盈或沉重,五味杂陈的品味过程。

②斯通纳想要的生活,从一开始就被马斯特斯断定了,甚至在斯通纳都没有清楚地意识到时——温柔地纯粹下去。可是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纯粹或许可以一时得到,但皎皎者易污,总是会太快折损。终归于虚无。如开头对斯通纳逝后的讲述,文字流传也不过象征性的安慰罢了。

③其实三个人的命运一开始作者就借着马斯特斯的口讲出来了。正如马斯特斯对自己的评价“对这个世界而言,我太聪明了,我总是无法闭上嘴不去评论这个世界,这是一种疾病,无药可治。所以我只好被封存起来,在那里我能够不负责任有很安全,不会伤害任何东西。”,所以他很快就死了。马斯特斯讲的这一段实在是太精彩了。三人的性情不单从行事态度上看得出来,连外形都是对应一致的。

马斯特斯若是没有早死,或许会成为斯隆吧,讽刺又痛苦。马斯特斯确实聪明,而斯通纳通悟的比较晚,在四十多岁后才成为斯隆。

④对于一些人物选择的个人理解:

1、关于劳曼克思对斯通纳的敌意:劳曼克思在醉酒后向斯通纳讲述了自己的隐晦。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深埋心底却又无时无刻不存在脑海里,对个人言行举止都会造成阴霾的不可说。但我知道这种不可说一旦说出口,你要么逃离永远不再见那个知情者,要么永远对其抱有敌意。斯通纳无意中听到了劳曼克思的不可说,劳曼克思既然无法不再见面,那只能敌意相对。而劳曼克思对沃尔克的偏执,不过是自以为是的对同属残疾的同病相怜。

2、伊迪思婚后的抗拒和对父女亲子关系的敌意:这个我没想明白。

3、斯通纳、马斯特斯和费奇三人的关系:他们三个是什么关系呢?同一类人的三种选择状态?马斯特斯尖锐,斯通纳顽固likestone,费奇圆润?哪一类人?纯朴、善良、世界的弃儿?

这种凝炼含蓄的表达,跟文中人物性格正好匹配。这本书,几乎没有人物都是不流俗的。这本书人物太精彩了。

这个故事并不新鲜,但是书中人物性格、选择很吸引我,我想看看几年后再读我的感觉会有什么不一样,故记之。

斯通纳读后感 第9篇

《斯通纳》----一本尘封多年的小说,在今天被重新提起,最初的雪藏有着时代的原因,很难想象一本文风平淡如水的文学作品,能够在50年前全球战后经济迅猛发展,社会中充满着创业狂热的"美国梦"社会大行其道,而今此书火遍全球,亦有其全球经济颓势的背景,但更重要的,是唤起了全球读者对于人生的审视和思考。

斯通纳,本书主人公的名字,如同其英文表述stoner,人如其名,顽固又坚强,渺小又普通,斯通纳的一生,从农村考入大学,经历两次世界大战而未离开学校,在学校中他专注于学术,因为他的固执得罪了教务主任,事业上一直没有大的起色,虽有学术成果,但最后也只是一名副教授;他努力经营家庭,但是与妻子的关系却渐行渐远,连亲近自己女儿的做法也遭到了妻子的阻挠,他中年颓废,索性搬到学校宿舍住,此时他与女学生凯瑟琳经历了一段刻骨的爱情,但是也因为校方的阻挠而夭折,晚年的他在经历了失去朋友,亲人疏离,在学校为他办理了一场退休晚宴后离开人世。

初读斯通纳,如同饮白水一般索然无味,但是随着阅读的深入,便能体会到这水的沁凉,如同作者的文风娓娓道来,最重要的,是贯穿本书的心理描写,至深至细,让人不仅感觉沁人心脾,更是毫无杂质,润人心田。

本书一大特点就是以第三人称的角度完整地道尽主人公斯通纳的一生,从成年到死亡前的一瞬,不得不佩服作者约翰威廉斯的文字驾驭能力,读完这本书,也就随着作者走完了他的一生,失败的一生,至少是不成功的不光辉的一生,用斯通纳战场上殉国的朋友的`话讲:

"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

至此,我们会认为斯通纳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屌丝,虽然他终身副教授的身份和银行家女婿的背景非我们大多数人能及,至少在性格上如此,他的一生生于平庸。归于平庸,这也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宿命,我们终将成为无数个斯通纳中的一员,我们有青春有理想,甚至虚伪,甚至狂热,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人终将回归本我的真实,"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如同青春之于少年,消极,失望和安于现状也是随着岁月渐渐成长的情绪,会浸染我们每一个人,我们会尽力抵御它,但是我们都会衰老,都会失败,都会面对自己面对世界而无能为力,接受这些,并与这个世界和解,是我们一生必修的课程,那么,我们如何度过我们的一生呢?

斯通纳出身于美国西部的农民家庭,这塑造了他一生安分守己的扁平化性格,当他得到终身教师的职位后,终其一生,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也没离开学校,他一生平凡,以至于死后被人迅速忘记。但是他也终其一生固守着自己做人的准则,在与这个世界和解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味地妥协,虽然这种固守让他经历了世俗意义上失败,这种失败的原因就如同斯通纳朋友说的那样"可是你也够聪明——但只是够聪明——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自己会怎么样。你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知道这个。虽然你有能力当个混账家伙,可是你不够无情到坚持不懈地当下去。虽然你不完全是我认识的最诚实的人,你也没有那种异常的不真诚。一方面,你有工作能力,可是你又太懒,工作不够勤勉,达不到这个世界要你达到的程度。另一方面,你又并不那么懒惰,你又给世人一种印象,一种你很重要的感觉。你并不走运——真的不走运。从你的身上看不到升起的光环,你总是带着副迷茫的表情。在这个世界上,你总是处于成功的边缘,你会被自己的缺点毁掉。所以,你被选中,被挑出来;天意,它的幽默感经常让我觉得很有意思,老天已经把你从这个世界的大嘴里抓出来,安全地放在这儿,放在你的兄弟中间。"

是的,就是在这样一个世界上,他坚持着做真实的自己,在教务主任的研究生的答辩会上,他固守了正直公平,在与妻子不幸福的生活中,他固守了善良,在与凯瑟琳相处中,他也是全身心的投入真情。他一直保持着自我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并不随着时间和经历的变化而变化和麻木,即使失败,他也没抱怨过生活,没有为了生活而刻意迎合什么,他用生命去捍卫一些东西,接受自己的不完美,严守自我底线,即使遭受挫折也不改金子一般的心。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的一生又是成功的。

生命总会走向尽头,此时当我们在回顾人生,最宝贵的时刻,就是我们真情度过的时刻,他真切的追求过,抗争过,热爱过,与其经历过的真真切切的生活相比,再多的成功和失意都不值得一提。

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就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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