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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管理制度(热门15篇)

时间:2022-12-09 16:20:40 管理办法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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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节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然后到消防中心办证。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二节防火设计与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规范设计施工。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图纸上报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报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扩建、改建、装修工程不得随意改动消防设施,确需改动的消防设施,要经安全部经理及消防监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到安全部办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规章制度。

第六章消防设 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店内的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自动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自动灭火装置、加压泵、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5、店内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6、店内消火栓、送风机、排烟机、防排烟阀每季试启动一次。

7、消防中心监控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及事故备用电源每季检测一次。

8、店内各部门办公室,安全部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辖区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10、各种消防管道的维修、停水、消防设施的维修与调试等,都应事先报安全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制度写的蛮好,值得收藏。明天会更好。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2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安排,督导下属工作。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安全部的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下作。

5、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义务消防组织,对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

第六节各部门领班的消防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工作,具体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防火措施。

2、负责向本班组员工介绍防火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检查酒店内特别是重点

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结合本班组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定期检查酒店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奸、清洁、完

好。

5、每日领班要小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上报

上级主管。

6、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组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7、火灾扑灭后,在上级领导的授权下保护现场。

第七节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认真完成上级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八节消防巡视员的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安伞管理规定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部的各项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业务知识的训练和学习,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训练,使自己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本岗位内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 。跟进施工队伍,根据《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检查施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如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要及时报告,井查明情况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当发生火灾时,首先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控中心或总机报告,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员工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6、电器着火要先断开电源,再进行扑救。气体火灾要先关闭燃气阀门,如果阀门关不紧,先不要灭火,设法将阀门关闭再进行灭火。

7、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四章消防要求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牢记总机报警号码"0"和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时进行)。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3篇

一、在防火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则而导致存在各类不安全因素的,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必须要及时消除。

二、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报老板或厂长。

三、工厂经营者应迅速指派专人落实整改措施。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对各级消防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要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4篇

一、本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博物馆秩序,做好馆区安全保卫工作。

二、博物馆南门每天开门时间为7:30,关门时间为22:00。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严格执行博物馆进出人员管理制度。本馆工作人员上班须佩带工作证。馆外人员要进入馆内,须主动接受门卫询问并填写会客登记,经许可方能进入。严防有劣迹人员混进馆内。

四、博物馆闭馆后,任何人不得在馆区滞留。不允许在馆内会客、留宿。因公需要晚上加班的部门,须在当日17:30前到博物馆办公室办理加班审批手续。

五、物资出馆须持《物资出门证》并主动接受门卫查验。下班后馆区实行封闭,严禁物资出馆。节假日期间禁止物资出馆。

六、值班门卫要作好值班记录,认真履行交接手续。遇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值班馆领导报告。个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事先与馆办公室联系进行调整,不得私自找人顶替。

七、对违反门卫管理制度者,门卫执勤人员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和教育,对不听劝阻、干扰正常管理、扰乱治安秩序者,交至校保卫处处理。

八、如由于门卫值班人员失职,给本馆造成损失,责任人必须依据相关制规定予以赔偿,严重者一并追究相关责任。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5篇

1. 在营业期间,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在位完好并定期测试性能,确保完好。

2. 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加酒店(饭店/餐厅)的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性能、使用方法,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四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3. 所属区域的电气设备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章程,操作人员使用前必须熟悉操作程序,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布置电源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 改、装设施、设备前应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得擅自改、装设施、设备,以免引发火险事故。

一、 厅面消防管理制度

1. 配备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随时保持完好有效,不准随意的挪动和损坏,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异常应及时进行维护。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3. 严禁私拉乱接、安装其他用电器(各种大功率用电器),如确实需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工程部(内部管理部门),经同意方可安装。

4. 厅面、包间需要点蜡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非燃烧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将蜡烛做成半球状,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来水的小盘内,使其浮在水面上。

5. 服务员在收台时,不应将烟头、火柴梗卷入台布内,以防引发火灾。

6. 厅面、包房应多处放置烟灰缸,以方便宾客扔放烟头和火柴梗。

7. 服务员要提醒宾客不要把燃着的烟头、打火机与餐巾纸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餐厅的沙发上吸烟。

8. 客人进餐、谈话,特别是站立或走动敬酒时,无意间放在烟灰缸或桌子上燃着的烟应引起服务员的足够警惕,以防烟头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座椅上引发火灾。

9. 营业结束后,应对厅面和包房进行认真的检查,彻底消灭火种,电器设备的电源关掉。

二、 厨房消防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天然气炉灶的管理制度,确保炉灶在完好的状态下使用。

2. 经常检查炉灶各部位,发现阀门堵塞、失灵、胶管老化等问题,要立即停用修理,如发现室内有天然气气味,要立即关闭炉灶开关和角阀,切断气源,及时打开窗口,严禁在周围吸烟、点火或启动电器开关。检查漏点可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试漏。

3. 炉灶点火时,要先开角阀后点火,再开启炉灶开关,如没有点着,应关号炉灶开关,等气散尽时再重新点火。

4. 用完炉火应关好炉灶开关、角阀,以免因胶管老化破裂、脱落或被老鼠咬破而使气体溢出,如发现有问题时要及时的进行修复。

5. 发现角阀压盖松动、丝扣上反,手轮关闭上升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6. 餐厅工作人员因有人找、接电话、去洗手间等离开时,必须把炉火熄灭。

7. 厨房放置抹布的货架或搁板应远离炉灶,以免抹布掉在炉灶上引起火灾。

8. 厨房内的抽油烟罩每日应擦洗一次,烟道每季度清洗一次。

9. 厨房内使用的电动机械设备不得超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损,在使用中发现有烧焦、冒烟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作,及时检查维修。

10. 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6篇

为了确保##县博物馆免费开放时的文物安全、观众安全和公共设施安全,实现文物陈列展厅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更好地服务大众,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值班方面:

(一)博物馆实行领导带班、职工轮班,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安全值班制度。

(二)每周为一班,每班分正副班共两人,全权负责本周安全、卫生、电话接听及相关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三)正副班交接时间每天为12时,14时30分;18时,20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轮流值守,节假日不休,做到不空岗、不误岗,确保安全。

(四)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启防盗报警系统,否则可视为脱岗,若发生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如遇停电,系统无法运行,值班人员更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五)按时交接班,若交接某一方在15分钟内不到者可视为脱岗,若本班发生事故,由脱岗一方负全责。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工作日志,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和来人登记;要随时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文物库房及展厅是否安全正常,照明及报警设施、消防防暴器械是否正常,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也不得由他人顶替。如有特殊原因需顶班者必须请示馆领导同意后,另行安排接班人员。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要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值班日志,特别是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处理情况要进行详细地记录。接班人员必须对所交实物:门、窗、锁、照明、防暴、消防、通讯、电视监控录像防盗报警设施以及文物库房和展厅(通过电视监控)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接班。在周一馆长总交—班时,必须由库房、展厅管理人员、交接人、监交领导对库房、展厅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登记、处理。交接人、监交人签字后方可交接。并将工作日志、值班日志交办公室存档。

(十)由单位一把手负责牵头对安全值班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时间为每周一;也可通过电话或实地随时抽查。对检查的情况要做详细记录,对脱岗、误岗等行为单位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展厅管理方面:

(一)展厅实行集体负责制。各展厅实行两人两锁或三人三锁的总门出入管理办法,管理人员各持钥匙不能离身、不能复制,不得交由他人保管。

(二)所有陈列文物必须办理严格的出库登记手续,做到与库房文物档案帐帐相符,帐物一致。所有陈列文物要建立规范的档案,做到帐目清楚,资料齐全,档案一式两份。

(三)陈展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馆里规定的时间开放展厅,如有特殊需要临时开放展厅时,必须经馆领导签字批准,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开门。

(四)陈展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尽职尽责,树立良好形象。

(五)陈展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展览日志,整理汇总观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陈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六)陈展文物如有调整变化,必须做好出入库手续,同时做好陈展文物档案的调整手续,附文物入库收据,补办所展文物档案手续。

(七)陈展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陈列文物安全情况,文物保护环境服务设施情况,包括展厅照明、消防、排风换气设施、展柜玻璃等易碎易掉部件,以及防虫、防鼠、防潮、卫生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和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保持环境卫生,确保文物安全。

(八)陈展文物在陈列、调整、检查、保养及照明、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录像、展柜等设施的维修中,必须严格操作规程,采取妥善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否则造成文物的损坏或重大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陈展文物一般不能进行拍摄活动,实属工作需要进行拍摄的,必须严格执行《文物拍摄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有关手续,方可拍摄。

三、文物库房管理方面:

(一)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库房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房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二)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三)库房应规定安全容量,文物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随意堆砌。入库时按文物级别和类型挂牌标明,避免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四)对照明系统、防火设备等按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保证完整好用。应保持良好通风,可安装通风设备。

(五)库房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尽快处理。

(六)库房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七)外来人员未经博物馆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库房,工作人员要入库须两人以上,并做好入库登记。

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全馆人员须严格遵守!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7篇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多途径、多形式征集藏品,不断丰富馆藏,提升内涵。

二、本馆展品征集坚持真品、真实原则,所有藏品均来自中原地区民间百姓家庭,力求原汁原味地反映中原农耕文化风貌和境况。

三、藏品征集采取多种方式,分为无偿捐献、补偿捐献、购买、交换、调拨等。博物馆充分尊重捐献人的权益,所有藏品均将出处、捐献人、用途、年代等信息记载入册,发给捐献人收藏证书。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四、设置专用库房,认真保管好藏品。征集到的物品交由馆长和管理员登记入册、整理入库、妥善保管。管理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文物保护知识技术和措施,加强维护和安全防范,做到不遗失、不损坏、登记不错漏,账物相符,管理有序。

五、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数据库录入工作和日常管理保护工作。

六、博物馆各厅陈列展品应经常检查、经常维护,保证安全、整洁、妥善,力求最佳展示效果。

七、根据需要与其他博物馆或个人收藏交换藏品,以及报废注销藏品,均需由本馆管理团队共同研究决定,来往清晰,管理有序。

八、馆藏物品所有权、处置权在于学校,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获取、占有、出售或破坏,违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8篇

为规范我馆藏品管理制度,贯彻新《文物保护法》和国家对文物“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结合我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A. 藏品征集

1、由办公室、保管部、陈列部组成工作专班。凡馆内外有关文物征集的线索、信息、信函等,应由办公室汇总,统一编号登记一式两份(附表),经馆领导签署同意后,一份脚经办人,一份留底。

2、经办人应把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办公室。文物、标本等在没有办理完征集手续前,可暂时寄存在保管部。文物、标本等完成征集工作后,将登记表、文物或标本及相关的其他资料一并交保管部,由保管部开具入馆凭证三联单,第一联及文物或标本征集表由藏品总帐保存;第二联交库房保管员保存;第三联加盖单位公章交交件人或单位保存。

3、文物或标本征集项目,应经馆文物鉴定学术委员会两名以上专家确认后方可办理入馆手续。

4、财务室应凭保管部开具的入馆凭证支付奖金或征集款。年底,财务室应根据当年文物征集经费支出帐单与保管部当年藏品入馆凭证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5、办公室收到保管部藏品入馆的通知后,向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收藏证书应统一编号。收购、移交、调拨文物不法证书。

B. 藏品接收

1、总帐人员负责文物、标本、等藏品的接收工作。接收时,必须认真填写入馆凭证,严格按凭证办理好手续。

2、凡属征集品等必须连同有关记录、原始资料(或收原始记录)等一并接收。

3、凡属收购文物,须连同收购发票一并接收。

C. 藏品鉴选与评级

1、凡入藏的文物、标本等必须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经本馆文物鉴定委员会两位以上专家进行鉴定方可入藏。藏品级别的评定,须经国家文物局授权的各级文物鉴定委员会按文化部颁布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进行评定。

2、所有藏品入馆后,必须填写“武汉革命博物馆藏品鉴定表”,在进行鉴定评级鉴定时,保管人员要认真作好鉴定记录,鉴定记录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鉴定完毕,由藏品鉴定评级委员会专家在鉴定表上签字。

3、经鉴定三级以下的藏品,根据具体情况可分别归入一般藏品或参考品类,有争论或拿不准的藏品,暂不作处理。

D. 藏品登账

1、凡入藏的文藏品都应登入“藏品总登记账”。总登记帐为帐本式和电子文档式两种,帐本式由藏品总帐保管,电子文档设定权限,只能保管部主任和藏品总帐人员可以打开。

2、总帐人员负责填写和管理总登记帐,做登记账时,用不褪色墨水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如有藏品调拨、退还、馆际交流等须注销时,需根据藏品的级别,按规定和要求报经国家、省、市等各级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在总帐上用红墨水划双线,由经办人在订处盖章。

3、数量较多的藏品,可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一部分入藏,其数量一般在十件左右,剩下的可登入重复品帐。

4、凡三级以下的藏品,登入一般藏品帐。文物复制品、代用品模型等登入复制品账。

5、藏品的定名、分类、计件、尺寸、重量,按《国家藏品管理标准化方案》中“藏品定名办法”、“藏品分裂办法”、“藏品记件标准”、和“藏品测量标准”填写。藏品的时代,按其所属的历史时期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文物,有具体纪年的写具体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具体纪年不明的写历史朝代或历史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文物,一律写公元纪年。藏品的质地,按其自身的物质成分,如纸、布、瓷、铜等进行填写。藏品的完残程度,要认真、准确地写清伤残、缺损、污染等的具体部位和状况,标明损伤的尺寸。藏品的来源,写直接来自的单位、地区或个人,并注明“发掘”、“采集”、“收购”、“拨交”、“交换”、“拣选”、“捐赠”、“旧藏”等。近、现代历史文物应写明与使用者和保存者的关系。藏品的入馆凭证号和注销凭证号,是指入馆凭证的和注销凭证的编号。藏品的级别,按藏品的评定级别填写。

E. 藏品编目

1、凡三级以上的藏品,由各库保管员逐件填写“藏品编目卡”。文字力求简明准确。除填写总登记帐的项目外,还必须填写鉴定意见、铭记、题跋、流传经历等。文字必须准确、简明,并附照片、拓片或绘图。填写标准按《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

2、凡三级以上的藏品,由各库房保管员逐年建立藏品档案,藏品建档可本着“由简到繁、由一级品到二、三级品”的原则,内容的填写和记录按《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藏品档案一物一卷,专柜存放。

3、在藏品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藏品质地、用途、性质、时代、作者等编制各类检索目录,及时准确地为使用者提供藏品与资料。

F. 藏品入库及管理

1、藏品入藏经登帐编目后,由总帐人员按藏品的类别分别拨入不同库房。

2、所有藏品(包括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复制品)等又总帐人员和保管部主任一道办理完入馆手续,之后,由总帐人员根据藏品的性质和类别分别拨入不同的库房,按“入馆凭证”与库房保管员认真填核对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办理点交。

3、入库的藏品按不同质地分类排架,再按时代、事件相对集中。排架应从安全的提用方便出发的要求放置。

4、存放藏品的柜、架和库房要分别编号,柜内的编号顺序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藏品排定方位后,将其所在的库房号、柜、架号分别填写在“藏品方位卡”上。

5、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存入保险柜或专柜,重点保管。

6、库房柜箱钥匙和各库房钥匙由各库保管员保管、使用。保管员应将柜箱钥匙编号放入钥匙袋内,使用时取出,使用完毕存入工作台抽屉内锁好。库房所有钥匙只使用一套,重复的装袋加封,交馆机要部门保存,交接时须有分管馆长在场。总库大门钥匙由专人保管,各库房的门钥匙由各库房保管员负责保管,下班后,所有钥匙分别存放在专门的保险柜中,保险柜的钥匙由保管部主任保管。库房钥匙如有遗失,应换新锁,不得另配钥匙。

7、当保管员或指定钥匙保管人不在馆内而确需进入库房时,必须由馆领导会同有关同志(至少一人)启用备用钥匙,一同进入库房,当时作好记录,事后与该库保管员一同查对被开启的柜箱。

8、下班关库前,保管部主任和各库房保管员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关闭电闸,保管员要做好库房日志。

G. 藏品提用

1、凡因陈列、研究、复制、照相、等需要提用藏品时,根据藏品级别,按领导的审批权限进行报批,认真填写“提用凭证”,办理出库提用手续。

2、本馆提用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或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提用二、三级藏品,必须经馆领导批准。本馆提用二、三级藏品,由保管主任批准。馆级负责人提用藏品,须经同级其他负责人同意。藏品保管部门负责人提用一级藏品,须经主管副馆长或馆长批准,提用其他藏品,须经本部门其他负责人同意,填写提用凭证后办理出库手续。

3、馆外单位提用藏品,一般限在馆内进行,并由保管人员承办并负责藏品的安全,用后当日归库。如果因陈列展览需要借出馆外时须经主管馆领导批准。一级品必须履行国家规定的报批手续。

4、各库保管员,因保养或建档需要提取藏品出库,必须向保管部主任通报。

5、藏品出库后,由提用部门或提用人负责藏品的安全和保护、保管部有责任提出保护措施。

6、提用藏品归库时,由保管员按提用凭证认真核对数量和现状,办清手续。若发现有损,应作详细记录,写出书面报告,交馆领导处理,其处理意见要记录在案。

H. 藏品的保养、修复、拍摄和复制

1、藏品养护室要对藏品进行定期检查,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防虫害、霉菌、的技术处理。对新进馆的藏品进行消毒处理。

2、因藏品保护或科学研究的特殊需要,必须从藏品上取下部分样品进行分析化验时,由馆长或其授权的人员组织技术人员会同藏品保管部门共同制定具体方案。一级藏品一般不予取样,尽量使用时代、类型、质地相同的其他藏品替代。必须使用一级品原件进行分析化验的,其取样方案,须报文化部文物局审批。其他藏品的取样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3、凡采用新的藏品保护、修复技术,应先经过实验,通过主管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专家评定鉴定后推广运用。未经过实验和评审鉴定证明可确保藏品安全的新技术,博物馆不得随意采用。

4、藏品修复时,不得任意改变其形状、色彩、等。修复前、后要做好照相记录,修复前应由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制定修复方案,修复中要做好配方、用料、工艺流程等记录。修复工作完成后,这些资料均应归入藏品档案,并在编目卡片上注明。 一级藏品的修复方案由主管副馆长或馆长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主管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他藏品的修复方案,国家博物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由藏品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或由藏品保管部门负责人会同科技修复部门负责人审批;其他博物馆由主管副馆长或馆长批准。

5、藏品复制,按国家文物局《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执行。复制一级藏品,由主管副馆长或馆长批准。这类复制品,不得作为商品对外提供。复制其他藏品,国家博物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由藏品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他博物馆由主管副馆长或馆长批准。

I. 藏品的注销和统计

1、凡调拨、交换出馆的藏品,必须填写注销凭证,办理注销手续。

2、交换调拨藏品必须有按国家规定的报批手续。

3、凡经正式手续注销了的藏品,要在藏品总登记帐和入藏凭证上注销。

4、非入藏文物、非文物的注销,须经本馆文物鉴定评级小组和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造具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在入馆凭证上注销。

5、各库房保管员要定期进行藏品的清点、核对,做到藏品、卡片、帐册三符合。

6、每年年终藏品总帐人员要全面清点藏品并将清点情况填入“藏品年度统计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存档。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9篇

一、防火检查工作由厂负责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员负责。

二、防火检查应每天不少于一次。

三、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生产期间安全门不得上锁、安全疏散通道和楼梯及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二)灭火器材的配置是否齐全并有效;

(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是否正常;

(六)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防火检查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10篇

一、 博物馆对藏品负有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公开展出和提供使用(对社会主要是提供藏品资料、研究成果)的责任。保管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二、 藏品保管是博物馆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业务工作,应由馆长分工负责领导。必须设立专门保管部门或配备专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保持相对稳定。

三、 保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对于接触有毒药品、尘埃的保管工作人员,应按照当地有关工种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福利待遇。

四、 为保证藏品安全,进行科学研究或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文化部文物局可以调拨或借用全国文物系统所属各博物馆的藏品;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调拨或借用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系统所属各博物馆的藏品,其中一级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文化部文物局批准。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11篇

为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搞好我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由主管局长统一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法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住户户主分别为防火责任人。

2、我局职工、家属人人有责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及消防部门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3、我局院内严禁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鞭炮(春节应在指定地点燃放),违者予以罚款,一次两百,以此累计。

4、严禁在办公室和要害、重点防火部位及宿舍阳台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5、严禁在我局院内仓库、档案室吸烟、用火。其周边安全距离内和院内住宅阳台上禁止燃烧垃圾点火。

6、烟头不准乱丢,室内废纸、木屑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7、各住户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气关、封火、封灶;严禁液化气灶和煤灶在一个房间内同时使用。

8、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壶和乱接电源,凡院内电器设备、线路维修,必须报局办公室,安排持证电工作业。

9、爱护消防器材。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器材供灭火专用,严禁擅自挪动;消防通道严禁停车、堆放物品。

10、违反上述规定的,局办公室可分别给予没收物资、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造成损失或损失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12篇

为使博物馆内有个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我馆不发生任何事故,特制定安全保卫制度。

1、成立领导小组,馆长任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馆内存在的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3、定期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做好每个职工的思想工作。

4、在重大节日期间领导干部都要轮流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5、领导在节假日亲自值班,同时定是不定时的对馆内安全保卫工作及夜勤人员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6、加强对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馆内专门雇佣一名夜勤人员进行看门守户,同时负责馆内中午下班后的安全工作。

7、财务部门严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室和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以防失盗。

8、展厅、库房是易燃场所,是防范的重点,严格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

9、加强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电工要经常对电源电线进行检修,以防不测,造成火灾。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13篇

为了确保县博物馆免费开放时的文物安全、观众安全和公共设施安全,实现文物陈列展厅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更好地服务大众,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值班方面:

(一)博物馆实行领导带班、职工轮班,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安全值班制度。

(二)每周为一班,每班分正副班共两人,全权负责本周安全、卫生、电话接听及相关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三)正副班交接时间每天为12时,14时30分;18时,20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轮流值守,节假日不休,做到不空岗、不误岗,确保安全。

(四)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启防盗报警系统,否则可视为脱岗,若发生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如遇停电,系统无法运行,值班人员更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五)按时交接—班,若交接某一方在15分钟内不到者可视为脱岗,若本班发生事故,由脱岗一方负全责。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工作日志,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和来人登记;要随时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文物库房及展厅是否安全正常,照明及报警设施、消防防暴器械是否正常,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也不得由他人顶替。如有特殊原因需顶班者必须请示馆领导同意后,另行安排接—班人员。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要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值班日志,特别是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处理情况要进行详细地记录。接—班人员必须对所交实物:门、窗、锁、照明、防暴、消防、通讯、电视监控录像防盗报警设施以及文物库房和展厅(通过电视监控)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接—班。在周一馆长总交—班时,必须由库房、展厅管理人员、交接人、监交领导对库房、展厅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登记、处理。交接人、监交人签字后方可交接。并将工作日志、值班日志交办公室存档。

(十)由单位一把手负责牵头对安全值班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时间为每周一;也可通过电话或实地随时抽查。对检查的情况要做详细记录,对脱岗、误岗等行为单位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展厅管理方面:

(一)展厅实行集体负责制。各展厅实行两人两锁或三人三锁的总门出入管理办法,管理人员各持钥匙不能离身、不能复制,不得交由他人保管。

(二)所有陈列文物必须办理严格的'出库登记手续,做到与库房文物档案帐帐相符,帐物一致。所有陈列文物要建立规范的档案,做到帐目清楚,资料齐全,档案一式两份。

(三)陈展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馆里规定的时间开放展厅,如有特殊需要临时开放展厅时,必须经馆领导签字批准,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开门。

(四)陈展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尽职尽责,树立良好形象。

(五)陈展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展览日志,整理汇总观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陈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六)陈展文物如有调整变化,必须做好出入库手续,同时做好陈展文物档案的调整手续,附文物入库收据,补办所展文物档案手续。

(七)陈展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陈列文物安全情况,文物保护环境服务设施情况,包括展厅照明、消防、排风换气设施、展柜玻璃等易碎易掉部件,以及防虫、防鼠、防潮、卫生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和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保持环境卫生,确保文物安全。

(八)陈展文物在陈列、调整、检查、保养及照明、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录像、展柜等设施的维修中,必须严格操作规程,采取妥善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否则造成文物的损坏或重大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陈展文物一般不能进行拍摄活动,实属工作需要进行拍摄的,必须严格执行《文物拍摄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有关手续,方可拍摄。

三、文物库房管理方面:

(一)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库房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房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二)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三)库房应规定安全容量,文物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随意堆砌。入库时按文物级别和类型挂牌标明,避免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四)对照明系统、防火设备等按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保证完整好用。应保持良好通风,可安装通风设备。

(五)库房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尽快处理。

(六)库房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七)外来人员未经博物馆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库房,工作人员要入库须两人以上,并做好入库登记。

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全馆人员须严格遵守!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14篇

为规范呼玛县博物馆保洁工作,提高保洁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博物馆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馆领导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中如发现观众有吸烟、破坏公共设施、毁坏公共财物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当天行政总值班人员或带班领导。

7、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行政总值班人员或带班领导,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8、清洁工具和用品由保洁人员按需领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9、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博物馆管理制度 第15篇

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或消火栓以及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设施器材。

二、为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对消防设施的配置做到心中有数。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不能遮挡。

四、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五、每月对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保养,并要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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