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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时间:2022-12-17 17:40:27 管理办法合同 我要投稿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制度层出不穷,“制度”一般指的是一系列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这些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是人们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形成的,如法令、礼节、习惯等。工作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公共区域管理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1篇

一、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入职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三、职责: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两路城区以外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行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重新办理

3、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20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宿舍登记证,需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五、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宿舍属单工宿舍,不允许男女混住,严禁私自随意调换宿舍

2、员工宿舍将实行全员负责制,即所有入住员工对宿舍环境及次序共同维护、监督、负责,公司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应照价赔偿

3、住宿舍的员工应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体现团队精神;严禁在宿舍内胁迫、恐吓、欺诈他人;严禁男女戏虐或不轨行为;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播放黄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读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后,参与者一律罚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及开除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散布谣言、聚会、传播有关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资料,泄露公司的机密。

5、严禁员工随意将物资带出宿舍,若需带出,应经管理员检查同意。

6、为保证大家充足的睡眠时间,非本宿舍外来到访人员须在23:00以前离开(如需留宿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但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时间仍未离去,一旦发现或被人举报经查实后,对被到访人处予50元罚款。

7、凡入住宿舍员工最晚归寝时间为24:00,若超过24:00时必须出示证件(身份证、工作证)自行在保安人员处登记;凡入住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3:00后,宿舍内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保证员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员工宿舍内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9、严禁员工将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罚。

10、加强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内乱牵乱搭电源,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有发现,保安和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各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一定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随便乱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被盗与公司无关;并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隐情举报者有奖。

12、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内和走廊整洁、卫生。

13、宿舍卫生由公司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期检查并做记录,检查结果划分最好、好、较好、差、最差5个等级,并公布检查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奖惩。

14、宿舍卫生做到“八净”、“五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净。五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15、床上摆放的被褥、枕头、被单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枕头摆放整齐。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洁,不乱放、乱扔。

16、以上各条,如有违反,产生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六、宿舍费用;

1、凡在职工宿舍住宿的员工,宿舍管理费及水电费、收视费、宽带费由员工自理,公司只负责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间宿舍每个员工一个衣柜,锁扣、钥匙均由公司统一配置,宿舍管理员按各部门登记发放。遗失重新更换,需在管理员处登记,费用员工自理。

3、水、电和宿舍管理费以入住员工为单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打印统计报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1、宿舍设专职人员3名(清洁工1名,管理员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职责按《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执行,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进行处罚。

2、宿舍管理员上班时间为:早班8:00----18:00

夜班18:00----8:00

清洁工上班时间为: 早班8:30----17:30

3、宿舍设有保安队员执勤,负责员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检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员管理,并提出改进处理意见,报公司行政部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2篇

为加强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消毒、安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设备必须专管专用。

四、设施必须加盖加锁以防范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五、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护涂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规范要求,不对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六、无水箱水质消毒设施的场所,必须配置水质检测余氯盒、专用饮用水消毒剂。每日测定水箱水质游离余氯含量并记录。管网末捎水游离余氯不应低于,测试记录本必须保存以备检查。

七、通过设施所供给的饮用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八、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进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设立清洗、消毒记录,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部门。

九、水箱清洗、消毒应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按规范程序进行。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3篇

一、设施及药物准备

1、消毒柜或臭氧消毒柜:用于理发用刀、剪、梳子等的消毒;

2、蒸汽消毒柜或含氯消毒制剂:用于毛巾、面巾等的消毒;

3、医用戊二醛消毒药:用搪瓷或不锈钢灭菌缸浸泡消毒痤疮针、眉夹等美容工具。

二、操作程序

1、消毒顺序:消毒前洗净→消毒→保洁

2、消毒方法:

(1)理发工具消毒:将理发工具放入紫外线或臭氧消毒柜内消毒,消毒时间为20分钟2剪刀应打平放,双面消毒。

(2)毛巾消毒:用蒸汽消毒柜热力消毒,80℃蒸10分钟以上或用100-500mg/L含氯制剂浸泡15分钟以上。或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3)痤疮针、眉夹美容工具:用2%戊二醛在搪瓷或不锈钢灭菌缸内浸泡30分钟,2%戊二醛14天更换一次。

(4)美容用盆:用100-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5分钟消毒或使用一次性卫生塑料袋。

(5)美容师手部:洗净后用酒精擦拭或用100-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2分钟。

三、保洁:

(1)采用高温消毒:消毒后的工具应干爽清洁,可直接放入保洁柜内。

(2)采用药物消毒:消毒后的工具应放置10至15分钟后才放入保洁柜内。

(3)消毒柜兼作保洁柜:消毒后可直接留置柜中,但该柜的容量应不少于日常最高用量的2倍。凡新置入的工具应消毒后使用。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4篇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本办公区域卫生管理制度。

一、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区域卫生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卫生检查奖惩办法以及考核标准。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

二、定义

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场所、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所属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三、办公区域卫生要求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门窗内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 (3)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2、办公用品的卫生要求:

(1)办公桌椅: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办公椅、铁皮柜等应摆放整齐,外表保持清洁。

(2)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上。

(3)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订书机、启钉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使用完后放回原位。

(4)电脑:电脑要保持干净整洁无灰尘,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5)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6)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7)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理。

(8)垃圾桶摆放在办公桌桌底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3、个人卫生要求: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4、经理办公室卫生要求:

(1)做到每周对办公室进行一次大清扫(包括办公家具底部),保持地面、地毯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办公家具(包括桌椅、电器、衣柜等)的清洁,定期检查保养。

(3)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4)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5)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6)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垃圾篓摆放整齐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8)定期给植物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5、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后,各部门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生清洁。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各部门组织员工大扫除。

(3)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清扫经理办公室的卫生。

四、办公区域卫生检查及奖惩办法

1、办公区域卫生检查小组由各中心指定人员组成,

2、办公区域卫生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为每周五下午由行政中心组织卫生检查小组对各部室卫生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由行政中心根据上一次检查结果及工作需要将对各部室进行不定期检查,

3、卫生检查采取每月公布制度,检查结果作为本部室年终卫生考评依据。同时对卫生检查连续一个月平均分数排名最后的中心处以该中心主任300元现金罚款,该罚款作为卫生检查小组活动资金。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5篇

学校将开始20xx年春季学期工作。为切实贯彻落实学校防控工作精神,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用餐管理,避免广大师生在食堂集中就餐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学校食堂将进一步采取如下防控管理措施:

1.执行餐前检查。师生在进入食堂前,请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监测和查验证件。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一律禁止进入。

2.保证食品安全。疫情期间,暂停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售卖;暂停免费汤粥和自选调料的供应,如有需求,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3.鼓励打包外带。疫情期间,学校将免费提供打包餐盒、餐勺及食品袋,鼓励师生打包外带就餐;食堂也设立了专门的外带套餐窗口供师生选择。为保证食品安全,外带套餐及打包餐食,请尽快食用。

4.实行分散就餐。为分散勺园食堂就餐人流,2月17日起,暂停勺园食堂太阳卡服务,持太阳卡教职工请就近选择其他食堂就餐。

5.提供集中送餐。鼓励办公相对集中的'行政楼区域联合集中订餐,食堂将视情况提供送餐服务。

6.发布就餐指数。师生可登录餐饮中心微信公众号“服务”栏目下“就餐指数”菜单,实时查询各食堂就餐人数,错峰错时就餐。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6篇

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7篇

一、为搞好校园公共场所卫生,使全校师生在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中工作和学习,使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班负责自己教室及门前走廊卫生,由学生轮流打扫卫生。

三、教师办公室由本办公室老师轮流打扫卫生。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语音室、食堂等由各管理人员负责卫生。

四、校园内绿地、道路、走廊、厕所、场地的卫生,划分为若干小区,由各班负责一个小区的卫生。每学期轮换一次。

五、各班要安排卫生值日,对本班教室及走廊公共场所、卫生包干区,实行每天二次小扫,周未大扫除。周末大扫除要抹洗走廊腰墙、窗台。

六、各办公室要安排卫生值日,对本办公室地面每天进行洒水、清扫。各教师要时时清理自己的办公桌面,做到桌面整洁、无尘。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语音室等要做到定期清扫,做到地面、桌面清洁无尘。

七、全体师生都要做到“四不准”,以净化校园。“四不准”是指: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字纸。不准抽烟,不准涂画和污损墙壁门窗。

八、各办公室卫生每周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教室和包干区由值周班级或行政值周教师每天检查,笔录评分情况;周末按年级,由年级组长组织各班劳动委员,进行周末卫生检查。并每日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8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卫生管理规定如下:

第七条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第二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 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9篇

一、客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客房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一次。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客房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单位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五、每名从业人员配有的工作服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六、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工作间。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10篇

一﹑前厅卫生标准

1﹑地面无杂物,地砖无污渍。

2﹑物品摆放整齐,无无用物及杂物。

3﹑桌面光亮无灰尘,无水渍,杂志摆放整齐。

4﹑总台台面无灰尘,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

5﹑烟灰缸无烟灰,无烟头,透亮无杂物,加入水。

6﹑沙发摆放整齐,干净无杂物。

7﹑玻璃门透亮无灰尘,无手印,无油渍。

8﹑墙面无灰尘,无无用挂物。

9﹑早八点准时待岗进入正常工作状态,违着罚款50元。

二﹑包房卫生标准

1﹑地毯无杂物,无油渍,定期清洗。

2﹑床面干净整齐,无毛发,无油渍。

3﹑枕头摆放标准,床单中线与枕头中线同一直线,床单于床相配套。

4﹑房间内物品摆放标准,整体美观,无破损,不能正常使用的物品。

5﹑灯﹑电视﹑空调﹑风机按要求开关,无客时有节约意识。

6﹑按时开窗通风,除异味。

7﹑房间内摆设无灰尘,无油渍。

8﹑房间地面吸尘每天一次。

9﹑贵宾房卫生间地面无积水,无毛发,无灰尘,镜面无水渍﹑明亮。面盆无水渍﹑无油渍﹑无毛发﹑无皂痕;卫生间内所有物品摆放整齐,物品配全,无灰尘;浴缸内无积水,无毛发,无灰尘;马桶内外干净,无污渍,卫生间内无异味。

10﹑窗户玻璃无灰尘,无水痕,透亮,纱窗无破损。

三﹑男女宾部卫生标准

1﹑地面光亮无杂物,无毛发,无积水,时刻保持干净。

2﹑更衣室无灰尘,衣架摆放整齐,无破损。

3﹑更衣室客用凳子﹑浴巾铺放整齐干净,无毛发,污污点。

4﹑干身室商品摆放标准,有秩序,物品柜无破损,无灰尘,玻璃门透亮。

5﹑干身室拖鞋摆放整齐,地面无水渍,地巾无污点﹑经常更换,消毒柜能正常使用,按要求消毒,柜内物品摆放整齐。

6﹑布草框不能乱放,布草不能溢出。

7﹑不能用新的一次性内裤﹑毛巾打扫卫生。

8﹑水区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灰尘,物品按位置摆放。

9﹑客用洗浴设备光亮,无水锈,无铁锈,能正常使用,无灰尘。

10﹑地沟每天定期清洗,龙骨每天清洗干净无污点。

11﹑镜面无污点,无水渍,无灰尘。

12﹑水池及时清理尘灰,水质好,无悬浮物,节约用水,冲浪床无沉灰,无水锈,无污痕,水池地面无沉淀物,水温38—40度。

13﹑饮料柜内饮料摆放整齐,无杂物,无灰尘。

14﹑地面无水渍﹑无灰尘﹑无皂痕,光亮。

15﹑干湿冰蒸房干净,浴巾干净无污点,木板干净无灰尘,水缸内无沉灰,内外干净明亮,无污点,玻璃门窗透亮,无水渍,无水痕。

16﹑卫生间无异味,无积水,隔断光滑,无污点,保持原色,便池水阀光亮无铁锈,无污点,纸篓内纸不溢出。

17﹑顶部每周清洗一次,保持风口无灰尘。

18﹑灯光照明正常,各种设备使用正常。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11篇

为保证餐饮食品卫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和食品卫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做到检查有纪录,处理有结果。

二、卫生许可证悬挂于店堂醒目处,严禁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各类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工作人员工作时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首饰。

五、冷荤菜加工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不得将未经清洗处理的食品原料带入冷荤间。

六、餐饮具和盛放直接人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八、严格落实各项食品采购及索证制度。采购各类食品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并建立食品购销台帐。

九、保持生产工艺流程合理,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志,不得混存、混放。防止待加食品与直接人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

十、定期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12篇

一、布草交接管理

1、酒店根据各包房按固定数量将所有布草分配到每个包房;

2、楼层有指定的布草管理员管理该楼层的布草,并对布草的数量及洗涤质量负责,如有遗失,先追究该楼层布草管理员的责任。

3、各包房的布草分开管理,分别计数。如包房之间发生布草借用,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归还。

4、洗涤部门人员分别到各楼层收取脏布草,按包房分开清点,并单独填写收取数量;洗涤部门人员根据各楼层送洗的脏布草数量,配送相同数量的干净布草到各楼层。如洗涤部门有部分布草未能及时返还,应清晰注明布草拖欠数量及归还期限,并有双方签名确认。

5、每天上早班后由布草管理员组织早班服务员清点的所有包房布草,认真记录并核对数量是否与固定配备数相符。如有差异,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酒店主管。

6、每周由酒店主管清点或抽查一次布草数量。

7、脏布草回收袋装好,不可直接堆放在地上。

二、布草送洗管理

1、洗涤部门收送布草须避开酒店营业高峰期。注意洗涤部门人员在酒店范围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酒店规章要求。

2、清点脏布草时应避开客人的视线,用垫布垫好,不可直接在走廊清点脏布草。

3、收取布草时,各楼层分开点数。负责清点布草的服务员先将服务员工作表上记录的布草使用情况汇总,协同洗涤部门人员一起分拣布草并现场清点、记录,服务员将清点数量与汇总情况一一核对,看是否相符。数量及状况确定后,双方责任人签名确认。

4、布草有严重污迹的打个结做标记并单独存放,告知洗涤部门做特别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布草收回管理

1、根据洗涤部门送回干净布草的时间,安排各包房服务员固定配备数补充布草。酒店任何员工不能以任何理由占用客用布草。

2、洗涤部门送回的布草,由酒店派人按双方约定的验收及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质量问题要及时退洗或要求赔偿,并做好记录。验收完毕,双方责任人共同在验收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以验收单注明的类别及数目作为结算依据。

3、收回的布草必须按照指定规格折叠。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13篇

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二、公共场所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

三、公共场所的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符合《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01)和相应各类场所的相关卫生要求。

五、公共场所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六、公共场所内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卫生清扫、除害卫生制度

一、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二、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应即时杀灭;

三、发现鼠洞、蟑螂滋生洞穴应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并及时清理或合理投药。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违反其中一项酌情扣除奖金。

二、每天搞好本职岗位卫生工作,如工作区域卫生不符合要求按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奖金。

三、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卫生工作,如被检查人员发现未做好卫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当事人奖金。

四、各区域工作人员按照制定的卫生制度,做好本岗位工作。由领班不定时对各区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当事人改正。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14篇

一、公共区域管理范围:

办公楼楼道地面、窗台、玻璃;洗手间、楼梯;厂区路面,以及垃圾桶的清理,公共卫生区域代表着集团公司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区域清洁和维护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每日清洁项目

工作内容:

(1)办公楼门及旁门的擦拭,楼道开关、灯饰保持干净没有手印;

(2)办公区域楼道的清洁维护,窗台的清洁;楼梯及扶手每天清理一次,做到地面无异物,扶手无污垢;

(3)公共卫生间卫生:便池、洗手盆、水池、隔断板、做到无污垢、无异味、镜面光亮,物品摆放整齐,洗手间无异味。洗手液每天及时补充,乳液瓶外表干净;洗手间标示牌清洁不积尘;

(4)垃圾桶做到随时清理;

(5)公共浴室内垃圾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6)厂区公共卫生区域保持干净无垃圾,路面清洁,厂区垃圾桶及时清倒;

(7)办公楼花盆及时清理落叶,适时浇水。

(8)餐厅地面、餐桌、窗台、垃圾及时清理。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15篇

1、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每日进行湿式卫生清扫,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建全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场所内通风良好,有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无尘

6、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管理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7、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方,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8、厕所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采用水冲式蹲式便器,有良好通风。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1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直接影响人体健康,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公共场所,可导致疾病,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为加强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创造校园内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公共场所的实际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公共场所包括以下单位(场所):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游泳馆、邵逸夫馆、科学会堂、西校区大礼堂、南校区主楼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俱乐部、计算机房、公共浴室、宾馆(学术交流中心所属的学人、学府、学林)、商店、书店。

第二章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第四条 学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为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公共场所卫生,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 图书馆、博物馆、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团委、后勤处、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学院、有计算机房的学院(中心)、开办商店或书店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主动接受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和学校职能部门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第六条 本办法列为公共场所的单位或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和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卫生责任制,把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到实处,对自身卫生状况和制度落实情况经常进行自查。

第七条 本办法列为公共场所并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必须进行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第八条 患有病毒性肝炎(不含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治愈前不得在体育馆、游泳馆、计算机房、宾馆、商店、书店从事直接为师生和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三章 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第九条 图书馆、博物馆、计算机房、邵逸夫馆、科学会堂、西校区大礼堂、南校区主楼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俱乐部的卫生要求:

(一)有健全有效的卫生制度,室(馆)内环境整洁、窗明几净,采用湿式清扫,及时清除垃圾污物,无异味、无鼠害、虫害。

(二)每日开窗进行自然通风,无法自然通风的场所,要安装机械通风装置,保持空气流通。要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三)室(馆)内禁止吸烟。

(四)计算机房须安装紫外线消毒装置,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

(五)卫生间要认真清扫,保持清洁;要安装机械通风装置,无异味;要定期进行消毒、杀虫,无蚊、蝇。

第十条 体育馆、游泳馆、公共浴室、宾馆、商店、书店的卫生要求,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布的《体育馆卫生标准》、《游泳馆卫生标准》、《公共浴室卫生标准》、《旅店业卫生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执行。

第四章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执法检查机构是sd省卫生监督所,负责依法实施对我校公共场所的卫生检查;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我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依法实施卫生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医院与卫生管理处是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监督,并配合省、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对我校实施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

第五章 责任追究与处罚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致使师生健康受到伤害的,学校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对违反卫生部颁布的相关卫生标准,被卫生监督机构查处的单位(场所),学校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如造成严重危害师生员工或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施行,由医院与卫生管理处负责解释。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17篇

一、各办公室的室内卫生,由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共部分的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会议室卫生由保洁员负责;院内的`环境卫生由门卫人员负责。

二、办公室卫生要求及标准:各办公室的卫生包括地面、墙壁、门、室内垃圾、窗户玻璃、物品摆放等。室内垃圾随时清理,并倒入各楼层的垃圾桶内,门的里外要保持干净,窗户玻璃要定期擦拭,室内的物品摆放要整齐,做到地面清洁,物品整洁有序,窗明几净,灯管无尘,无卫生死角。

三、楼梯、楼道、卫生间卫生要求及标准:楼梯、楼道、卫生间卫生由保洁员打扫,全天保洁,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政府办负责督促检查。做到楼道、楼梯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楼梯扶手无灰尘,卫生间无杂物及污垢,洗脸池、墙壁、厕所里边的门、隔断要保持干净,大小便池冲洗干净,手纸入篓,无明显异味,无卫生死角。

四、会议室卫生要求及标准:会议室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保洁,平时要定期打扫,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清理,始终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做到桌椅整洁,窗明几净,无烟头杂物。

五、楼外环境卫生要求及标准:办公楼外台阶及院内卫生平时由门卫人员负责清扫,做到无烟头、树叶、废纸、荒草、杂物。特殊情况造成工作量较大的全面清理时,由政府办组织全体职工集体清理。

六、冬季清雪工作及要求: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各负其责。要求做到雪停人动、人动雪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和搪塞,遇到下乡或出差时也要及时安排人清扫,不得影响整个办公楼周边的清雪工作。清理出的积雪要及时清运出去。清雪工作情况由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对于完成任务不好的责令限期完成任务,否则负责人向书记、镇长说明情况,并影响年末考核结果。

七、机关卫生工作由政府办统一安排、检查。定期由镇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对各办公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并限期整改。公共卫生由政府办负责督促、检查,若发现因保洁员和门卫人员失职造成的卫生不合格,批评并限期整改。

八、节假日卫生工作由保洁员轮流负责,院内环境卫生由门卫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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