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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专项方案(必备6篇)

时间:2022-12-16 08:40:33 其他文书合同 我要投稿

本文为大家分享督查专项方案相关范本模板,以供参考。

督查专项方案 第1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中共温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温州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和中共瑞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瑞安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市前一阶段“双减”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督查时间:

20XX年10月18日—10月27日。

三、督导重点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督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作业时间控制达标情况、家长参与课后作业情况、校内课后服务时间达标情况、课后服务师资待遇保障情况等五项内容。

(二)校外培训机构,重点督查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机构师资配备情况、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培训时间控制情况、培训机构广告营销管控情况等五项内容。

四、督导方式

(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分别对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落实。各学校要将温州市“双减”工作举报、建议平台(二维码)由各学校向家长公布,确保知晓率100%。

(二)各责任督学要针对前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对学校进行跟踪督导。

(三)各督学责任区要对所属学校及辖区内培训机构进行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四)市教育局组织专项督导组进行实地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抽检暗访重点学校和培训机构。

督查专项方案 第2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山西省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据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价格和成本调查的通知》、晋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巩固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净化育人环境,塑优教育发展生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两个一切”发展方略,锚定“四个一流”战略目标,落实“双减”政策初心,梳理“双减”工作成效,盘点“双减”问题不足,严格贯彻落实“五项管理”“十项举措”,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现学校教育大面积提质增效,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消减“剧场效应”带来的集体焦虑和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依法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统筹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切实减轻学生不合理的校内作业负担和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

(一)坚持“三个提高”,切实减轻学生校内过重作业负担

1.提高作业管理水平。突出落实教育“五项管理”“十项举措”,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指导教师规范前置作业,强化学生主体意识,提高学生完成作业的效率;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作业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不超纲教学;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明确作业总量,县教科局要建立作业总量监督检查制度,学校要建立作业总量定期审核制度,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90分钟。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学校要注重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教师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2.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要统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中小学校是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保证课后服务时间,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探索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内周末课后服务,即周六日安排一天提供周末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缓解学生家长对校外培训的依赖,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开展“作业辅导+特色社团活动”相结合的校内课后服务,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都参加课后服务。充分利用校外社会资源,开展“大师进校园”活动,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盟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坚持“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二)聚焦“四严格一压减”,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1.严格审批机构。控制增量,从即日起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20XX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2.严格机构监管。规范要求:以县联合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组,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展学科类培训时,必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坚决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严格收费: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依托教育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建立“互联网+监管”机制。常态监管: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动态督查:以成员单位成立专项治理小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3.严格人员管理。由人社部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人员转岗就业相关政策,做好再就业服务工作,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劳动用工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风险防范;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规定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招用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校外培训机构应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培训,提高教育教研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4.严格广告宣传。严肃查处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以及假扮专家、教授等误导学生的虚假广告,对含有不良导向内容的相关广告依法从重从快严肃查处,集中曝光典型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广告案例;严肃查处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的行为;严肃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5.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三)围绕“四个加强”,提升政策支撑和部门联动保障能力

1.加强联席制度建设。要把“双减”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以县教育工作委员会作为“双减”工作协调的议事机构,以县教育督导委员会作为“双减”工作落实的重要机构,以县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定期联席议事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紧扣“政府指导价管理、分类收费标准、价格成本调查”制定细则、出台政策、规范运行,紧扣“违规超纲培训、无证无照黑名单、在职教师兼职培训、私自开设学科培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小饭桌隐形变异开展学科培训等违规行为,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排查行动,各成员单位集中议事、集中决策。联合行动,下重力整治,该整改的整改,该通报的通报、该取缔的取缔,做到彻底消除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力求教育生态海晏河清。

2.加强课后服务保障。根据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严格落实课后服务政策,做好课后服务这一民生工程。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营利活动,采取零补贴、家长承担服务运行成本的做法予以保障;课后服务必须完全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要采取有效方式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课后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科系统要积极创设条件开展,立足多元化、多样化的服务形式,致力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补齐素质教育短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探索有效模式。同时,教育与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精准核实,配足师资,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3.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统筹谋划,推进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密切家校沟通,加大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丰富载体,办好家长学校,建设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遴选宣传一批家庭教育指导优秀案例。强化引导,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不额外增加学生家庭作业负担,实现减负“家校同步”。

4.加强动态监测建设。要坚持“全县一盘棋、部门齐联动、家校共育人”的工作举措,制定“双减”工作动态监测联动机制,坚持“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完善上下联动机制,通过学校直报、动态监测、每月调度、社会监督等方式,精准指向作业总量和时间长度、课后服务质量。动态联合行动监测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双减”落实的有力抓手。

三、领导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精准发力,全方位推进,全覆盖落实,全范围监管,致力推进“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局分管局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科局局长郝远胜同志担任,统筹县教科相关职能股室及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整改,定期将治理情况汇总上报领导组,组织研究相关事宜;各乡镇要建立由当地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乡镇中心校牵头,有关单位参与的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域网格化治理的优势,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治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把“双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门机构,把“双减”工作列入乡镇(社区)、政府职能部门督导评价重要内容。

(二)县委宣传部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线上校外培训机构舆情监管。

(三)县教科局

坚持“两个一切”正态导向,建立科学合理的作业管理制度、基本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大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增强规范办学自觉性,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四)县人社局

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人员转岗就业相关政策,做好再就业服务工作,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劳动用工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风险防范。

(五)县市场局

要做好原有营利性培训机构变更、注销工作,加强收费行为监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六)县民政局

要做好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法人登记工作,要摸清拟登记为非营利法人且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提前做好预案,并在名称、业务范围、开办资金、活动场所、举办者、拟任负责人等方面形成一致审查标准。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工作。

(七)县行政审批局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关于终止培训机构的办理。现有线上或线下培训机构决定解散机构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该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决议后,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及时予以核准,同时指导培训机构依法清算财产,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八)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对区域内的“双减”工作负总责,要统筹区域内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沟通协调,要制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规划时间表、路线图,并由乡镇中心校和县直中小学校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教科局教育股、成人办等相关部门。

(九)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要组织执法人员配合专项治理工作行动小组开展工作;县公安及消防大队要抽调力量对全县所有培训机构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工作中出于规避政策调整而发生的各类违规处置资产、侵害学生和教学人员合法权益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干预和制止,以疏导堵点、化解矛盾、防范风险。

(十)县发改局

落实收费管理职责,科学制定分类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政策,严格学科类校外培训线上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线下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的整体把控;线下基准收费标准,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规定的上限范围内制定;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全面实行预收费监管。

(十一)晋中银保监局平遥监管组

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判风险情况,并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主动报送从托管银行获取的有关资金监管账户、大额资金变动、交易流水等信息。

(十二)县卫健体局

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控疫情防控,严格执行规范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督检查。要以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教科局牵头,组织纪检、公安、市场、消防、教育、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工作组,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全过程监督,动态督查和常态监管相结合,开展督导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积极、监督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造成重大安全事件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问责。

(二)做好宣传引导。由宣传部门牵头,县教科局主导,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科学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形成家校共育的合力;以县教科局成人办牵头,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手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有关政策规定宣传解读,及时公布黑白名单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备案信息,引导家长和社会了解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有关要求,做好自身权益保护。

(三)畅通举报渠道。要以县设立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及时收集整理汇总,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处理上报;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中心校和县直学校为中心辐射,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及时公布违规行为情况,起到震慑作用。

(四)全面贯彻落实。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督查专项方案 第3篇

县教育系统始终坚持把抓好“双减”工作作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切入口,统筹推进减负与提质、校内与校外、严管与厚爱、考试与评价,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一、统筹好减负与提质。

只有减轻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负担,切实发挥好作业检验课堂教学成效的基础作用,把学生从效率低效果弱的刷题苦海里解放出来,把家长从繁重的作业辅导或送孩子校外培训的焦虑中解放出来,才能真正破“重智轻德”,立“以德为先”,实现“五育并举”必须要把作业总量控下来,中小学校要制定和完善作业管理细则,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刚性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必须要把作业质量提上来,中小学要聚焦素养优化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教与学闭环管理机制,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纳入校本研修重要内容。中小学要建立完善常规制度,明确检查考核要求,让教师教学、学校检查考核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将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的检查结果与教师绩效考核等挂钩。

二、统筹好校内与校外。

要坚持向课堂“抢“效率,开展启发式、探究式、合作式教学,确保课堂教学培育学科核心素养,提高课内学习效率。要坚持向校园“争”时间,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除体育、劳动、综合实践等科目必须有课外作业外,鼓励学科作业尽可能在校内完成,实现“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全面加强家校沟通,定期召开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的家长会,减少家长的疑虑和担心,增进家长对“减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防止学校“减负”的同时家长“增负”。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11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思路,集中整治无证无照、安全隐患、超前超纲、违规收费、暑假集中补课等行为,迅速遏制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问题。在运用好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的同时,依托“**多彩宝”开发校外培训机构政务审批管理一体化平台,目前正在部分县(区)试运行。正式运行后,将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备案年检全网通办,资质信息奖惩全面公开,查询评价投诉一键融通。

三、统筹好严管与厚爱。

教师是基础教育的第一资源,减轻作业负担和提高作业质量的关键在于教师的整体水平。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高压打击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在外兼职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诱导学生到校外补课等行为。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在绩效工资总量里予以倾斜。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认真研究课程标准、研究教材、研究学生,设计适量、合理的弹性作业和分层分类作业,切实用教师的高投入换来学生的轻负担。

四、统筹好考试与评价。

作业负担重实质上是不科学的考试评价导致的,只有科学用好考试、评价等手段,才能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因此,有必要继续通过深化高考综改、中改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从一次性考试模式调整到以考生成绩加综合素质为主的模式,注重学生过程性成长进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通过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客观地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以评价促进教育观念转变,促进教育教改,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督查专项方案 第4篇

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我县深入开展“双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持续有效发挥教育督导在“双减”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结合我县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双减”督导,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坚持依法依规督导,标本兼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推进,落实部门职责;坚持稳步实施,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深入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教育督导责任。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摆在突出位置,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突出督导实效。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监督角度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细。

(二)强化学校(机构)主体责任和主阵地作用。将学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XX年度办学质量督导评估体系,重点考核评估学校“双减”工作宣传教育情况、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及家长、学生、教师的满意度情况。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治理。

(三)强化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责任。将“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责任督学的管理,发挥责任督学在“双减”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按照《蓝田县责任督学管理办法》进行问责。

五、督查范围及内容

(一)督查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以《中共蓝田县委办公室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蓝办字〔20XX〕54号)为指导,重点查看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建章立制、工作落实的过程性材料及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六、督查方式

采取专项督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查和职能部门常态化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专项督查。成立由各职能科室、责任督学组成的“双减”督查组,依据督查内容,对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实地督查。

(二)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到校督导一次,查找问题,发现亮点,做好工作记录,认真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学校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

(三)常态化监管。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教育与行业主管部门共管共治,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和常态化随机检查,持续开展培训机构治理,规范办学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减”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教育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局机关各科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责任督学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20XX年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国家教育政策落地生根。

(二)建章立制,压实责任。各学校(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日常跟踪管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狠抓整改。各责任督学要坚持每月一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做到认真履职,摸清实情,找准问题,现场反馈,建立问题清单,同时做好业务指导,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进行跟踪督查。每月督导结束后,对督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督导报告,于每月25日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四)从严考核,形成常态。各学校(机构)要根据督查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规范管理行为。各督查组、责任督学对学校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督查专项方案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督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督查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主要督查内容:

1、学校作业负担

(1)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3)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5)课余时间利用。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2、课后服务水平

(1)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2)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3)课后服务师资。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担任。

(4)严查教师参加校外有偿补课行为。

(5)线上学习服务。学校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应免费向学生提供。

3、校外培训行为。

(1)坚持从严督查机构审批手续。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经查后,一律提交业务审批股室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ICP)。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2)坚持从严督查培训服务行为。重点督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及收费等。

(3)坚持从严督查运营情况。督查资本涌入培训机构的情况,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情况,广告宣传情况,查处培训机构产业链、利益链,线上培训要督查培训时间和学生儿童视力保护情况。

四、督查时间、方式、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督查自8月25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专项督查分自查、实地督查两个阶段进行。实地督查实施前,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须按照上述内容组织开展自查,逐项检查、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区教督委和区教育局基教股、民管办、秘书股等相关股室组成联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

1、问题线索查找。

一是发布督查举报电话,

二是组织学生填写“双减”调查问卷。

2、核实有关情况。根据问题线索,督查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展开重点核查。

3、结果运用处理。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一经发现,列入违反师德师风予以顶格处理。坚决查处学校作业负担过重、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等不规范行为,一经查实,教育督导股将对问题学校、机构下发整改督办函,学校和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将移交业务审批股室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校、机构要高度重视学生“双减”工作专项督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开展督查。

2、公布电话,畅通举报。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本单位公众号、班级微信群及时公布督查举报电话。

督查专项方案 第6篇

为了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XX市高位统筹,建立起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体制机制,形成了推动“双减”工作的强大合力。

目前,“双减”工作已纳入XX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任务。XX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教育部门会同行政审批、宣传、网信、公安、发改、财政、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建立了“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双减”工作。各县(市、区)也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或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

同时,XX市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责任,明确教育、宣传、网信、编办、发改、财政、人社、民政、市场监管、政法、公安、银保监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XX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双减”工作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重点,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县(市、区)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提质增效全面优化校内服务

XX市将校内校外同向发力,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一年内有效减轻,三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举措一: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聚焦“五项管理”,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各学校采取“基础作业+弹性作业”模式,分层分类布置作业,突出作业主题性、过程性、实践性、体验性,切实提高作业布置质量。积极倡导学生身心健康优先于学业成绩的观念,确保学生睡眠充足。

举措二: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坚持公益导向,学生自愿参加,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与家长自愿购买相结合方式,丰富校内托管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家长多样性需求,提高托管服务质量。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托管时间最晚可延长至晚8时30分。

周六日可安排一天提供周末课后服务。

举措三: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充分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释放公办学校办学活力。

持续推进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以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动育人方式变革,提高育人质量。

紧扣课堂教学主阵地,优化教学方式,提高课堂质量,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举措四: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对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或鼓动、引导学生参与校外培训等严重不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

从严监管规范治理培训机构

目前,XX市700余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全部暂停线下培训。各县(市、区)对校外培训由线下转到线上、由“地上”转入“地下”等问题正在积极进行排查。

今后,XX市将从严监管校外培训机构,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对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进行检查,杜绝超范围培训或以艺术培训的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同时,将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更新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信息,落实黑白名单制度。公布市县两级举报电话和邮箱,对证照不全的黑机构、黑名单机构建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快速处理机制。

XX市还将加强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XX市教育局将与银行机构加强沟通对接,将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全部纳入监管体系,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督查专项方案(必备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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