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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管理制度(合集17篇)

时间:2023-04-11 09:30:07 管理办法合同 我要投稿

幼儿园教师管理是幼儿园持续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途径。工作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教职工管理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1篇

1、舞蹈室是供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舞蹈兴趣训练专用,由舞蹈教师负责管理。

2、学生进入舞蹈室上课或训练请先脱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严禁在舞蹈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舞蹈室。

5、请自觉保持舞蹈室的清洁卫生,乱丢纸屑等杂物抓到就是一顿炮拳飞脚。

6、舞蹈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7、舞蹈课上完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舞蹈教室是舞蹈教师对学生进行舞蹈教学的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9、每天最后一节,受课教师要安排学生清洁室内卫生。每次训练后要关好窗,锁好门。

重点注意:

1、学生之间在不经双方家长同意下,不允许在舞室发生超友谊行为。

2、吸烟的同学和老师请自觉到吸烟区过瘾。

3、按时上课,有事请假。酌情补课,逾期不予受理。

4、由于个人原因中途退学,学费一概不予退还。

5、定期对师资进行评价及课业验收,当月评出最佳老师冰予以口头奖励和大红花。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2篇

为实现学校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考勤办法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

2、教职工每天按时到岗,必须本人用企业微信签到打卡。

3、上班用手机打卡,下班用指纹机打卡,每日共打卡4次。上班前60分钟内打卡和下班后60分钟内打卡,为正常工作出勤。对于当天打卡记录不全的,必须填写补卡审批单或者在企业微信申请补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4、考勤统计按照学部、行政后勤分别统计,每周分别公示、月底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打印纸质档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部教导处公章,于次月2号前交校办存档,同时报电子档。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手续和审批

请假在1天以内(含1天)报分管校长审批,前勤人员抄送到学部教导主任、考勤管理员,也可以写请假单。校办、后勤人员抄送到学校办公室主任及后勤主任,也可以写请假单。请假单须写明外出时间与回校时间,40分钟为一节,8节为1天,一月一累计,任课人员同时告知级部主任;超过1天少于7天必须向校长请假,且告知分管校长和主任;7天以上经校长同意后到教育局请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律报校长审批,并抄送到办公室主任及考勤管理员。请假结束,要及时销假。各学部每月公示考勤统计表,无误后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类别

1、事假:本人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者,须请事假。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请病假。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市(县)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请长期病假者,需出具医院住院治疗证明,且经核实属实的,方能准假。

3、婚假、丧假、产假、函授学习等按上级规定给予假期,不得超假,因故不能到校者,须续请事假。

(1)婚假:本人结婚给予3天以内婚假,节假日含在假期内,不补休。

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于路程假。

(2)丧假:本人直系亲属去世时,给予3天以内丧假,节假日含在内,不补休。(公婆、岳丈母去世也给予3天以内丧假)

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另给与路程假。

(3)产假:女职工生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怀孕四个月以内小产的给予15天产假,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4)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天上午、下午分别给予一次哺乳时间,可在上午、下午各提前一节下班,但必须提前约定。

(5)因寒暑假时间较长,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不再安排探亲假,教职工一律在寒暑假探亲。

4、哺乳期:哺乳期为1年,每天哺乳时间不超过1.5小时,需延长者作事假处理。

5、因公事外出,由校长审批,并报分管校长备案,经学校统一安排后,均视为出勤。外出逾期需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报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请假期间的有关处理规定

1、请病、事假的规定

(1)学年内旷工一天扣2分;病、事假每天均扣0.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请假每天以8小时计,以全年所有请假时数累计为准。接送孩子每天两次的全年扣2分,接送一次的全年扣1分。因大病治疗的,学校研究后,给予适当照顾。加班(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出学习、值班等不算加班)可以与病事假相抵消,多出的加班每天计0.1分,最多不超过1分。(每学期为一个单位)。

(2)长期请病、事假,按昌邑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管理制度办理。

(3)校会、阅卷、监考、业务学习及上级部门举行的大型集会请假,加倍扣扣。

2、上班开始前20分钟、下班结束前20分钟,不允许请短暂事假。特殊情况除外。

3、短暂事假以分钟计,累计3.5小时为半天,结余带入下一个月。短暂事假结束后,需及时当面销假。销假时与请假时长不符的,当面修改请假时长。短暂事假弄虚作假的,当次记为请假半天。

4、半天请假需至少提前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5、半天以上请假需至少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2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1次。特殊情况除外。

6、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根据学部要求将请假手续填写清楚。中途因事因病离校外出,需持有学部、处室请假条,交给门岗,门岗收条放行。

7、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有关规定

(1)未请假擅自不到单位的、未经批准上班期间离开单位的,记为旷工半天。旷工为严重违背教育初心、有违师德的行为。旷工一天,除按照昌邑市教体局的相关文件进行处罚外,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时分别扣2分。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学校不再聘用,学校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迟到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迟到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迟到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迟到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3)早退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早退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早退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早退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4)串岗一次扣0.3分。办公时间到其他办公室或一些活动场所等做一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视为串岗。

(5)无故误课一节,按旷工1节处理。

(6)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一旦查实做空堂处理。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差旅费预算管理,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宁财(行)发〔20xx〕97号),结合学校所在地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第三条 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次、分项目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 学校建立公务差旅费审批制度,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区内外各种会议或培训需经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批准,其他人员参加区内外各种会议或培训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上述人员报销差旅费时,需持领导批准的参加各种会议或培训通知书,财务处按规定报销费用。

第五条 学校各单位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加强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第二章 交通费

第六条 交通费分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第八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限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补助,包干使用。在固原市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50元(包括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等);在区内其他四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和自治区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80元。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二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按自治区内、区外和地区确定。在自治区内具体标准如下:

银川市:学校校级领导每人每天470元、其他公务人员每人每天330元。

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学校校级领导每人每天430元、其他公务人员每人每天330元。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住宿费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具体标准和规定根据财政部、财政厅另行发布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校级领导、其他公务人员依据住宿费等级开支标准住普通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五条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无住宿发票的',不报销住宿费。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住宿费最高按全天房价的一半报销。

以上未按规定限额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七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定额补助,包干使用。

第十八条 在自治区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第五章 学习、培训、会议、实(见)习差旅费

第十九条 经学校同意离职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必须在就读学校的普通学生公寓住宿。经学校同意在职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住宿费上限标准每人每天150元。其他费用报销按宁师院发〔2012〕116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经学校同意参加自治区厅(局)组织的学习或培训(个人继续教育学习除外)一个月及其以上的职工,学习期间因公事,经学校领导同意返回单位的,报销往返长途客车或火车交通费(学校派车接送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经学校同意安排去党校、干部学院、其他大学等单位脱产学习、培训、进修、挂职的人员,按财政厅转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行)发〔20xx〕1312号)规定执行,在自治区内: 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5元;在自治区外: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元。住宿费按校内住宿规定,据实凭据报销不再发放公杂费。宁师院发〔2012〕116号文件关于“参加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者,专任教师每月核发生活补贴600元,双肩挑人员岗位津贴照发”。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安排学校职工在区内挂职(学习)的,按财政厅转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行)发〔20xx〕1312号)规定执行,每人每天补助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该条款根据新文件规定可随时调整。

第二十二条 经学校同意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由召集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费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规定凭据报销,不享受住宿费和伙食费包干补贴;召集单位未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往返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 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期间学校计算课时津贴,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期间,在自治区内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60元。

第二十四条 学校学生在见习、写生期间或参加一些竞赛、演出活动等期间,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两个学生住一个标准间。在自治区内:标准间每天200元;在自治区外:标准间每天3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安排的长期支教、扶贫人员,实行交通费、差旅费包干补助办法。原州区内每人每天补助12元,固原市所属其他县每人每天补助15元。

第二十六条 两地分居的教职工探望配偶或与父母长期远居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报销一次往返乘坐火车或长途客车交通费。与父母长期远居的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含配偶父母)每四年可报销一次往返乘坐火车或长途客车交通费(分居和远居指居住在自治区以外省(市、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乘坐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补助。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4篇

一、教职工返校工作要求

1.返校工作条件。教职工无流行病史、近14天身体正常,杭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申报表经学院审核符合返校条件。4月10日以后湖北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重点疫区返校人员必须提供血清抗体及核酸检测报告。

2.校园进出管理。教职工一律从东大门使用“一卡通”刷卡或自驾车凭车辆识别码进出校园,并接受体温检测和杭州市健康码查验。杭州市健康码为绿码和体温<37.3℃可进入校园,红、黄码不得进入校园;体温不正常者,按照《教职工体温异常情况应急处理流程图》处置。

3.个人防护要求。教职工返校工作必须规范带好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做好办公室清洁及消毒工作。

4.考勤要求。各单位、部门考勤员每日做好教职工考勤登记,报人事处备案。

5.外聘教师、合作单位人员到校工作程序同教职工。

二、教职工健康与信息报告

6.教职工返校后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每日体温及健康监测,做好晨、午两次体温自测并登记健康情况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每天两次汇总。

7.教职工个人体温出现异常,应立即如实报告医保中心,同时报告单位、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按照《教职工体温异常情况应急处理流程图》处置。

三、教职工坐班、考勤及出行要求

8.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实行封闭式管理,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行政人员坐班时间:按原分院行政人员与行政部门教职工作息时间表实行。

辅导员(学工系列人员)坐班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学生管理要求分时段实行。

教师坐班时间:实行8小时弹性工作制,每天保证在校8小时。

疫情防控坐班期间,所有教职工应服从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学院的疫情防控管理,认真承担学院所安排的防控管理工作。

9.工作期间不串门、不聚集、减少面对面交流,保持距离。如有必要组织线下会议、培训的,应减少参加人员,保持防护间距。

10.各单位、部门按坐班制要求做好教职工日常考勤、外出管理工作。教职工临时外出校园须向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口头申请,经同意方可外出校园;超过2小时以上须履行相关外出申请手续,由教职工本人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表》,经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人事处备案。未履行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开校园。

11.教职工因公因私请假,按照《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请假及延长工作日加班的规定》第三条至第十一条执行。

12.教职工因病请假,按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因病缺课/勤登记及追踪报告制度执行。

13.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原则上不安排出差,特殊情况需要报备审批。所有教职工外出须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外出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批,所有审批均须报人事处备案。

14.疫情防控期间,假期外出不出浙江省,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浙江省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事处备案。教职工外出注意防护安全。假期结束返杭,须第一时间书面说明整个行动轨迹,报人事处备案。

四、其他

15.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违反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6.本规定由学院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教师与教学管理组负责解释与修订。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5篇

根据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规定有关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其目的在于严肃劳动纪律,统一学校教职工的步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一)工作时间及迟到、早退、旷职的规定。

1、教职工一律实行座班制。

上午下班时间,教学人员有课的`按课表作息时间下班,没课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时间:“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O0-5:30。

2、上班时间严禁搞任何娱乐活动(打扑克、下各类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体娱乐活动,都要在大课间、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课外活动时间以课程表及作息时间安排为准。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记录,半小时以上又说明正当理由按事假累计缺勤。经常迟到早退者累计按旷职论,3-5次记旷职一天,5-10次记矿职两天,以此类推。组长要真正履行职责。要严格考勤。如抽查发现失职现象,将扣减组长考核1-5分。

4、无正当理由,事先不获准假、事后不补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旷职论;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一次计旷职半天。

5、凡到幼儿园接孩子的教职工,按学校规定,每天可提前20分钟离校。周五由对方或家里其他亲属去接。要保证参加每周一次理论学习或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个人写出申请,校长批准。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须持指定医院的病假条计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时不计假,但要有记载。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门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写请假单,并报组长登记考勤,将请假单贴在考勤表背面。请假不足半天,又超过两小时的,以小时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两个时,但次数较多,也要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

3、事假须事先获准,来不及请假时,须事后及时补假并经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旷职论。

4、请假、事假按国务院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文件规定,除婚假外,一律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在内。

(三)婚、丧、产等各种公假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工资照发。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内。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工资照发。

3、生育假。女教职工的产假,正常生育假三个月90天。剖腹产增加半个月,大龄结婚享受一个月奖励假,男女双方均可享受半个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凭男方单位证明,休满全月。产期,即大龄又剖腹产者,休4个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奖励由夫妇双方单位各负担50%。此外,可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免三年独生子女费。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产假顺延。

4、节育、绝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计划生育规定执行。绝育假14天;采取长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败怀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没有按规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岁以内的小孩的母亲每天享受1小时喂奶时间。

6、家长会按公假统计。

7、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6篇

一、教职工出勤、会议、请假规定:

1.学生住校期间,教职工出勤上班时间为周日下午4:30后至该周五下午放学前。班主任教师周日下午6点前到,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周日下午4:30前到,有晚自习的教师必须在上该节自习前10分钟到。

2.学校每周一早上为升旗仪式,周一(13:00点至13:50分)为教职工例会,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星期五上午第三、四节课为德育工作例会,全体班主任教师必须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会议需要改期或要召开临时会议以提前通知为准。

3.教职工每天上班实行点名制和坐班制。每天上午、下午点名时间为预备铃响10分钟内。星期一上午点名在升旗仪式时进行,星期五下午无课教职工不能于下午第三节课之前离开,由行政值周负责考勤。坐班时间每天为上、下午为第一至三节课。

4.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如需要请假,按以下方式办理:

?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的,1个月以内必须办理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出院后凭出院证明销假。1个月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请假条由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半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行政值周负责审批;半天以上,7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超过7天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教职工事假,每学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请假: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批同意后,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假获批准后主动到考勤负责人处登记,并到学校相关处室交接工作安排情况。学校中层干部出差实行行政人员去向公示制。

5.实行考勤公示制,每周教职工例会公布当周教师当周出勤情况。

二、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事假:每天扣款70元,如教职工本人将所承担工作安排并落实折半计算,工作安排情况到相关处室备案。每学年教职工有3天内的事假不计入教师个人出勤考核。这3天事假用于教职工本人及父母生日、子女家长会、办理其它事宜等。教职工在使用这3天事假时需先申请,每次至少半天,且不能连续使用,学校有重大活动,如迎检,期末考试等不能申请使用。

2.教职工请病假:由教职工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并将所承担工作安排落实(教师因病住院其工作由教导处、政教处统一协调安排),不计入出勤扣款。因病住院超过6个月的报请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局等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

3.教职工旷(课)工:每节课扣款20元,每天按7节计算。

4.教职工点名、会议、上课(自习)迟到,会议、上课(自习)早退:扣款1元/每分钟,超过10分钟视为缺席。

5.各类会议请假:每次20元,会议缺席按旷工2节课计算,教师当天已请假除外。

6.将教职工出勤情况记入教师出勤档案,纳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与教师评职晋级挂钩。在全校教师中比较,出勤率较低的(缺勤多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7.教职工上班时间内每学年内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连续旷工、病假、事假超过绵游教体发[20xx]94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处理。

三、考勤办法:

考勤由学校当周行政负责,学校工会作好统计并备案。

四、本制度从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相关术语解释:

①婚假: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按法定结婚 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 育条例》〈20xx 修正〉,取消原晚婚 20 天的假期。

②产假: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 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xx 修正〉第二十六条 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 60 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 天。

③丧假: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与待遇有关规定》,工作人员的主要亲属(指本 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 5 个工作日的丧假。

④产检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 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定, 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 1—6 个月,每月可享受 1 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 6—7 个月,每个月可享受 1 天假期; 怀孕第 8 个月,每月可享受 2 天假期; 怀孕 9 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 4 天假期,但其中 2 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 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 则不补假。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7篇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按照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须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办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出现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奖励5分。

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累计病假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5天;

(4)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足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的依据。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8篇

为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绩效工资发放提供准确依据,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南沟中心校各校实际,特制定南沟中心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中心各校教师请假首先要履行请假手续

1、病假要有镇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或诊断建议书(三天内),并向教导处提交请假条,待准假后方可按病假执行,请病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需向中心校提交有关手续,准假后方可执行(县级医院证明或诊断建议书)。七天以上病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详细批注病因、休息时间(主治医生签名),经中心校准假报准联校批准后方可按病假对待。

2、事假要由请假人提前向学校教导处提出请假申请,并写出请假条(二天内),待学校批准后方可准假。

二、凡正常请假一学期在三天(含病事假)之内的不扣其工资与考核分,一学期请假在三天以上的,则从第三天开始每多出一天扣0.1分(总分内扣含绩效考核和量化考核),上不封顶。一学期连续请假在七天之内的每天扣出30元上交学校财务,作为顶课教师的报酬,一学期连续请假在七天以上的则按其工资总额(不含绩效工资)的30%扣除上交财务,作为代课工资。一学期请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则按全月扣除。连续请假在三个月以上(含星期六、日)则连续计算扣除,其中代课教师减半执行。

三、一学期当中,两个早退按半天事假对待,三个迟到按半天事假对待。凡无故者第一次交学校60元(代课教师减半),如出现第二次无故者则停发其绩效工资(当年的),如有屡教不改者则劝戒谈话辞去工作。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四、婚、丧、产假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国家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如有与上一级教育部门有关教职工请假制度相抵触的则按上级制度执行。

另:

1、凡借故小病大养,无病请假,无事生非的教职工一经核实,或有人反映则按无故处理。

2、凡请假病假,开假证明或以其他“正当借口”请假而从事第二职业含做家务、帮工、经商者一经核实扣除其全年工资含绩效工资,停发下年度工资,并上报区教育局处理。

以上制度实用于南沟中心全体教职工含代课教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说明:如确有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病假在半年以上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病例与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中心上报联校与教育局,可办理相关的病休手续。

南沟中心校

20xx.9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9篇

一、责任制度

各单位要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和载体。各学校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分管师德师风建设的的副校长(或书记)为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对因教育管理不力造成重大师德问题的,对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建设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时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会议制度

学校班子每学期至少要召开2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总结师德师风工作;学校每年要召开一次全校教职员工参加的师德师风建设大会,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

三、学习培训制度

各校每月至少要组织1次教师全员参加的师德师风培训。教师要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规定学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今后,凡教师培训都必须讲师德、必须讲教师礼仪。要把师德师风学习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学习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四、谈心制度

学校领导要经常找教职员工谈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和校园文化。

五、档案制度

学校要为每一位教职工建立师德师风档案,专门记载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其内容为:教师的个人简历、师德师风考核情况、师德师风承诺书或责任状、师德师风学习体会和演讲材料、个人总结、奖惩情况等。师德师风档案不仅要如实记载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绩,而且要如实记载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少记漏记,确保记载内容的真实、全面。

六、民主评议制度

要面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或建立其他举报和反馈渠道,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构建完善的评议网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监督和评议,并采取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每年九月为全市中小学师德师风活动月。要结合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开门纳谏、进行反思、总结提高。

七、情况报告制度

要对照师德规范要求,教师每学年写出师德师风自查报告,由学校组织鉴定评价,并记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同时,对本地区、本单位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行为及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考核制度

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采取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进行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期末,要以年级组或教研组(含行政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互查,每位教师在自查中都应如实报告本人该学期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考核结果要公示、备案、存档,并把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九、诫勉谈话制度

发现教职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方面有不好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时,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实施跟踪观察,以观后效。校级干部的诫勉谈话由具有任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十、奖惩制度

各校要结合实际,完善奖惩机制。对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教师,要大力表彰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有失德失范言行的教师,要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在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和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10篇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体温监测,避免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二)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做好食堂及从业人员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四)做好从业人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保障。

(五)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二、原料控制与加工

(一)与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三)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四)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准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采购部分菜篮框,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准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六)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一)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开学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二)准备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足够。

(三)严格清洁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供水管理

(一)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二)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分餐用餐

建议选择以下四种供餐方式:

(一)分批错时到食堂就餐,尽量一张桌子只坐1人,不对坐不交谈,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就餐人数;

(二)将餐食打包成盒饭,派人领送到教室、办公室用餐;

(三)将餐食分装至教室打餐就餐;

(四)由食堂供餐改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至教室、办公室就餐。学校会议或活动不得举行群体性聚餐。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11篇

一、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光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全勤的教师每月应发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现象无全勤奖,迟到一次扣每月工资5元次,旷课教师10元次,学期结束时,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没有安全事故的将奖励教师200元。

三、教师在上班时,要把全部经历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接电话不能超过5分钟,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离开孩子"。

四、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跟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幼儿住院医疗的,当班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主要职责,扣出工资。

五、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的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和来宾,并必须要态度好,不与家长争吵。

六、各班教师下班后,离园之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七、教师有事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一切按旷工处理。

八、教师认真备课,必须提前备前,保证每一节课都要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

九、值班教师应遵守值班时光,比正常上课提前20分钟,下班推迟20分钟,当班和值班时光不能私自离开幼儿。

十、教师认真组织好幼儿的学习、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时必须有教师保护,禁止幼儿私自玩耍,幼儿离园时必须把幼儿送到家长手中。

十一、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教师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十二、幼儿有不舒服的情景,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因,安抚幼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园长。

十三、接送幼儿时,必须做好记录,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冒领幼儿。

十四、教师带班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十五、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幼儿。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12篇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务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个性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务必征得家长同意。

10、做礼貌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群众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务必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职责。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务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潜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就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剩余的钱必须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群众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务必自觉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状况应及时报告,用心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务必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群众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群众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掉,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13篇

一、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提前就餐。

二、用餐时有秩序地进入餐厅,不奔跑、不喧哗、不打闹。

三、按先后次序排队,不拥挤、不暄哗、不插队、不准捎带打饭,不欺负弱小同学。

四、文明就餐,不准大声喧哗、打闹、起哄、敲打餐具、脚蹬桌凳等。

五、消费要适度,做到吃得饱,吃得好,保证营养。爱惜粮食,科学配餐,不奢侈浪费。

六、用餐完毕要及时清理桌面,将剩饭、剩菜、餐具放在指定地点,保持餐桌清洁。

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饭后勤洗手,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八、为保持人流畅通,用餐完毕后,不得在餐厅滞留。

九、爱护公物,不得损坏餐具及刷卡设备,严禁将餐盘等用具带出餐厅。

十、尊重餐厅员工,服从餐厅管理员及值班教师、值周学生的管理、调度,不准与餐厅工作人员争吵,有事统一反映到伙食管理委员会或德育处。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14篇

一、分层级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建立教职员工排查及管理机制,实行年级处室负责、“日报告零报告”、分层分级管理。具体分工为各年级处室负责本部门教师(含外聘人员)情况,由办公室汇总;疆部单独统计疆部教师员工情况;最终信息由校医室汇总学校信息负责向上级报送。

学校要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教师的康复情况,准确掌握每个教职员工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分阶段管理

(一)值班人员全程值守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要加强值守工作,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办公室、新疆部做好卫生防疫、安保、后勤、疆部值班、三级值班等安排。参加值班的教师由年级处室负责落实好本人健康状况及近期行程,符合要求者方能到校参加值班工作,填写《郑州十一中返岗教职工健康状况审核表》,交由校医室审核登记,进出校园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填写《郑州十一中疫情期间外来人员登记表》,凡体温超过37.3°C或有明显的干咳者严禁入校。体温检测人员和校医等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二)居家隔离时期

学校广泛发挥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海报等形式,做好宣传引导,拟定并转发《郑州十一中疫情防控期间返郑教职工隔离要求》,并由年级处室负责填写《郑州十一中返郑教职工居家隔离情况记录表》,督促教职工按照上级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隔离工作。

1.加强学习,认真研读学校转发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利用资源学习正确的个人防护知识。

2.积极配合学校及社区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

3.积极配合各项行踪和健康监测等排查,每天向学校汇报自身健康情况,不隐瞒自己及家属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如实向学校和社区汇报。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辨别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自己负责,对他人和社会负责。

5.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驻地的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从省内外其他地区返回驻地的居家隔离观察7天。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备案登记,向年级处室汇报,年级处室做好返郑教师的情况记录。在教工宿舍隔离的教师集中管理,由校医室组织每天测量体温,填写《郑州十一中返郑在校隔离教师每日情况登记表》,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

(三)开学准备时期

1.对食堂工作人员、保安保洁、生活老师等寒假期间旅居史、疫区人员接触史和健康进行过程监测,“一人一案”建立台账。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总务处要在开学前一周落实完成。

2.开学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根据《郑州市中学(中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拟定《郑州市第十一中学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及个人防护要求》,保障教职工工作期间的身体健康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利用网络平台做好录课、直播、线上答疑等“停课不停学”的相关工作。

(四)开学之后

工作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弹性工作制,严格按照上级防护指南及《郑州市第十一中学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及个人防护要求》进行落实。

1.每天上班前先自测体温,进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不要带病上班。

2.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且不用手摸自己的口鼻眼睛等。

3.进入学校大门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校工作,若体温超过37.3℃,请勿入校,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4.各办公室安排值日,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对门把手、键盘、鼠标、文具、桌面等物品进行必要的酒精消毒。办公室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5.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和同事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集中开会,尽量线上沟通。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也应佩戴口罩。

6.上课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指导学生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与学生近距离接触,课下答疑与学生保持1米以上距离。

7.建议回家就餐或带餐,到餐厅就餐者,就餐的最后一刻再摘下口罩,避免与同事面对面就餐,就餐时不要聊天。餐厅做好消毒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

8.学校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不乘坐电梯。

9.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10.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

11.引导教职工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15篇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按照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须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办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出现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奖励5分。

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累计病假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5天;

(4)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足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的依据。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16篇

根据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规定有关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其目的在于严肃劳动纪律,统一学校教职工的步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一)工作时间及迟到、早退、旷职的规定。

1、教职工一律实行座班制。

上午下班时间,教学人员有课的按课表作息时间下班,没课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时间:“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O0—5:30。

2、上班时间严禁搞任何娱乐活动(打扑克、下各类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体娱乐活动,都要在大课间、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课外活动时间以课程表及作息时间安排为准。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记录,半小时以上又说明正当理由按事假累计缺勤。经常迟到早退者累计按旷职论,3—5次记旷职一天,5-10次记矿职两天,以此类推。组长要真正履行职责。要严格考勤。如抽查发现失职现象,将扣减组长考核1—5分。

4、无正当理由,事先不获准假、事后不补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旷职论;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一次计旷职半天。

5、凡到幼儿园接孩子的教职工,按学校规定,每天可提前20分钟离校。周五由对方或家里其他亲属去接。要保证参加每周一次理论学习或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个人写出申请,校长批准。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须持指定医院的病假条计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时不计假,但要有记载。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门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写请假单,并报组长登记考勤,将请假单贴在考勤表背面。请假不足半天,又超过两小时的,以小时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两个时,但次数较多,也要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

3、事假须事先获准,来不及请假时,须事后及时补假并经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旷职论。

4、请假、事假按国务院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文件规定,除婚假外,一律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在内。

(三)婚、丧、产等各种公假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工资照发。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内。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工资照发。

3、生育假。女教职工的产假,正常生育假三个月90天。剖腹产增加半个月,大龄结婚享受一个月奖励假,男女双方均可享受半个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凭男方单位证明,休满全月。产期,即大龄又剖腹产者,休4个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奖励由夫妇双方单位各负担50%。此外,可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免三年独生子女费。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产假顺延。

4、节育、绝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计划生育规定执行。绝育假14天;采取长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败怀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没有按规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岁以内的小孩的母亲每天享受1小时喂奶时间。

6、家长会按公假统计。

7、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17篇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XX年2月25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合集1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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