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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管理制度(热门27篇)

时间:2023-06-18 08:20:03 管理办法合同 我要投稿

在今天的社会生活里,我们有更多的地方可以触及到制度,而制度是一个人在这个社会里的行为规范。工作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检测管理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检测管理制度 第1篇

学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时,能够迅速排查感染人员,防止疫情在校园内扩散和传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县域范围内发生不明来源新冠病毒肺炎本土病例,需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情形。

二、检测地点

检测区:教学楼前

三、检测顺序

全员核酸检测分两组同时进行,先检测全体教师(共计xx人),再检测其他工作人员(含门卫xx人,食堂工作人员xx人,共xx人),最后检测学生(xx个教学班,共计xx人)。

四、检测路线

1.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检测时,在教学楼前,从东向西分两列,分别站在硬化路两侧依次检测,检测完成后,除门卫直接向南返回门口保卫室外,其余人员从门厅返回工作岗位。

2.学生检测时,按照楼层,从一楼开始,从东向西依次检测,每次两个班级。

3.各班站一路纵队,由教学楼西门出,同批次的两个班级分别站在硬化路两侧,由班主任带领带到教学楼前检测区。

4.检测完成后,从门厅返回班级。

五、工作分工

1、做好检测期间教学工作。(责任科室:教导处)

2、做好检测物质准备、食堂人员检测工作;做好场地清洁和消毒工作。(责任科室:总务处)

3、做好教师检测和宣传报道工作。(责任科室:校办)

4、做好保安人员和学生检测工作;场地布置和维持秩序工作;做好检测数据统计工作。(责任科室:政教处)

5、做好学生检测培训、引导和思想疏导工作。(责任人:各班班主任)

六、注意事项

1、在登记等候区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明确采样步骤和注意事项。

2、采样前30分钟请勿嚼口香糖,饮用大量水等。

3、请佩戴好口罩,同时准备一个备用口罩。

4、请所有参检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参加检测。(学生身份证号由班主任提供)

5、所有参检人员进入校门前须核验身份(健康码+测量体温,并遵守学校外来人员入校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好口罩。

6、采样时可能会有咽部不适,请带好纸巾,有痰吐在纸巾内投入指定垃圾桶。

7、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指引,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候检,完成检测后迅速离场,不逗留、不聚集、不交谈。

8、采样点完成采样任务后要进行彻底消毒。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口负责人及时通知并有序组织参检人员按时检测,严格遵守检测工作和纪律。

2、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协调工作。

3、对无法到达采样点采样的受检者,应安排就近采样或流动人员上门采样,采样过程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检测管理制度 第2篇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检测管理制度 第3篇

第一条、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四)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品质部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六条、实施与修订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检测管理制度 第4篇

一、实训室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随地吐痰。

二、实训室主要承担电器、底盘、发动机、电控发动机、自动变速器实验实习课,其它实验均在场外。

三、不允许乱动实验室内所有的电器设备,以防触电。

四、操作维修时,须经老师指导,方能实物操作。

五、实训室任何工具,须经老师允许后方能使用。使用后,由各班值日生清收,不准乱放,不准私自拿用工具,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六、实训室所有工具,电器设备,如果操作过程中正常损坏,报审教务备帐。如果是个人操作不当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如找不到责任人,由保管员和在实验室办公人员共同赔偿。

七、实验结束,将卫生打扫干净,方能离开。

八、为了更好地对实训室所有物品进行管理,汽修实训室门房钥匙,只配给保管员及需在实验室内常办公人员,其他人员概不配发。

九、为保证安全生产,进入实训室实验实习,操作过程由指导教师统一组织实施。

十、进入实训车间实习时,在使用实习设备之前,需认真阅读设备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然后按照操作要求实习操作。

十一、使用高压用电设备时,要求指导教师亲自操作。

十二、课后指导教师应及时登记实训的相关情况记录。

检测管理制度 第5篇

1、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化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使用易挥发有毒有害的药品进行化验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通风厨内操作。使用极毒药品时,应注意防止中毒。

3、化验室的仪器、药品的摆放是根据取用方便及性质合理布置的,取用后必须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4、禁止在化验室内吸烟、进食。不得用实验器皿盛放食物。离开化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

5、化验室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化验室次序井然。工作时应穿工作服,不能穿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危险性工作时要佩戴防护用具。化验室内不得干与化验无关的事。

6、每天工作完毕时,应检查电、水、气、窗等后锁门。

7、化验人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暴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识。

检测管理制度 第6篇

1.目的

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对检测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要求,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与本公司检测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酸度计、旋光仪等)

2.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测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3.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使用的检测设备,质管科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测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检测设备的计划。

3.2.2购置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使用部门负责购买。

3.3检测设备的验收

3.3.1质管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测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测设备应由质管科送法定得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使用。

3.3.4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质管科纳入统一管理,建立《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管科应制定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测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使用。

3.4.3检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测设备的管理

3.5.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使用并作好记录,编制《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注明装置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质管科负责编定《校验记录表》,并按计划将检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3.5.4应确保检测设备在校准及使用时有适宜的环境条件。

检测管理制度 第7篇

一、核酸采样点要求

(一)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证),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点医务人员须注册到本市责任医疗机构。

(二)采集场地要求

1.医疗机构内部采集点:全市各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当为相对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人群筛查(社会)集中采集点: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便民延伸的临时采集点,疫情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设置时须由本市注册人数不少于10个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主导设立,并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场所具备通风条件,周边无直接相邻经营商户,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米,场地相对独立;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各区相对独立,并能和工作开展相适应,医务人员、采样人员和医疗废物通道明晰,不产生交叉重叠,依照“六区三通道”进行现场布局,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配置相应操作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明晰;开展现场采样期间,设置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医师或执业护士参与应急救助,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

4.密切接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5.标本的采集、运送、存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承接外送标本的协作核酸检测机构须具备广东省第三方检测资质,且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达标。

2.必须开通对接“健康珠海”平台预约软件、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珠海市特定人员前置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核酸采样信息必须30分钟内同步到两个信息系统省平台,核酸检测结果需在12小时内同步到省信息系统和珠海市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必须在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符合要求,统一收集处置,费用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4.通过购买服务外送样本检测必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06号)执行,由外送样本医疗机构承担检测主体责任,严格选择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质量。

申报、审核和发布:

(一)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1.申报程序。责任设置医疗机构自行选址提交资料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发布。

2.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采样点可行性报告;

(2)检测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因扩增和二级生物安生实验室备案、室间质评证书);

(3)人员资质(医务人员相应执业资质、采样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4)采样场地租赁合同,如外送样本需同时提交工作协议;

(5)采样场地设置平面图;

(6)预约平台和采样信息、检测结果上报信息系统情况说明。

(二)审核和发布

各采样点须经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并对外发布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管医疗机构设置采样点的审核。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审核。

二、管理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核酸采样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于核酸采样的各项要求,严格审查核酸采样点的设置条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采样点信息;各综合执法支队应加强巡查,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经审查擅自进行采样的,依法关停取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检测管理制度 第8篇

1.血液透析、高压氧治疗、日间放化疗、PICC置管换药等定期来院诊疗人员,在治疗期间,除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外,在每次到院治疗时患者及陪人均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口腔科进行中高风险治疗项目的,除急诊患者外,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隔位、间隔治疗。

3.皮肤科(医学美容)、妇科、男科等门诊科室有创操作或手术,除急症患者外,择期患者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除急症患者外,成人输液患者及陪人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互相告知,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检测管理制度 第9篇

为了使“班班通”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化,使其发挥重要作用,真正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特制定“班班通”设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1、“班班通”设备是学校进行多媒体辅助教学和教学研究活动的重要设施,使用过程中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任何人不得发表或传播反动的、不健康的信息。

2、班主任为“班班通”设备管理者,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班主任应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硬件损坏或丢失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管理。

3、教师使用“班班通”设备应规范操作,课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课堂上正常使用投影机及电脑设备,课后及时关闭设备和总电源;教师不得修改系统的各种设置,不得随意安装和卸载软件;不得在计算机上使用感染病毒的'U盘等存储设备。

4、班主任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为设备管理“小助手”,协助班主任管理设备;设备使用后,认真填写《设备使用登记表》;放学后,检查各种设备是否正常关闭,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

5、班主任及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严禁学生私自使用“班班通”设备,严禁在设备上乱涂乱画,严禁摇晃“班班通”设备,严防人为造成损坏设备的行为发生。

6、班级要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粉笔灰尘,打扫卫生前应先洒水,保持“班班通”设备的干净整洁。

7、学校应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班班通”设备的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雷等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凡因失职造成设备失窃等事故的,将层层追究责任;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

8、学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将“班班通”设备管理和使用检查评比列入班级常规检查内容。

检测管理制度 第10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熟悉有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和组织能力;

(四)技术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项目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检测检验人员,其中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五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必要的检测检验手段;

(一)检测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定期校准的有效期内;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八)新安装、修理(改造)的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三章认证审查程序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五条经审查合格的检测检验机构,由认证单位核发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认可证》(以下简称《认可证》),并予以公布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检测管理制度 第11篇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性风险持续存在,清明节将至,人员流动性大,祭扫、旅游、聚会等活动将明显增多,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根据浙江省防控办20xx年第35号文件和浙江省教育厅20xx第9号提醒函要求,现将近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校门管理

校园门岗严格实行进校审批核验、测温、亮码(健康绿码)亮卡(行程卡)等制度,校外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本校师生员工进校时须扫码、测温,“量大通行码”异常或体温异常的不得进出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

二、严格人员出行管控

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变化情况,所有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减少流动。各学院(部门)要加强师生员工出行审批,严格限制前往暂缓返校区域,原则上不出省,非必要不离杭,住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校。确有需要离杭的,应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离杭、返杭审批手续。教职员工离杭返杭须报所在学院(部门)领导钉钉审批同意,学生离杭、返杭须按照要求报导师、辅导员、学工书记等逐级审批同意。

师生员工离杭后,量大通行码即变灰码。学院(部门)领导审批师生员工“恢复通行码申请”时,除了核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阴性证明、严格对照进校条件,还应查验其是否办理过离浙(杭)审批及对应离浙(杭)申请情况,杜绝未经审批离浙(杭)现象发生。

返浙回浙的师生员工,有效落实入浙首站“落地双检测”(抗原检测及核酸检测)制度,返校前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并查验防疫行程卡,到校后两天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进校条件(需完全满足以下条件):

1、杭州健康码为绿码;

2、无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进校前28天内无流行病学史;

4、进校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5、近14天内无暂缓返校区域旅居史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近14天均在杭州市内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的;

(2)近14天内有杭州市区以外非暂缓来校返校区域旅居史的,来校返校前需提供最近一次返杭后由杭州市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

注:从非中高风险地区上车(机)后经停中高风险地区但未下车的情况暂不算作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特殊情况需从严审批。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规模的会议须提交综合协调组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大型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参会人数不超过会场核定人数的50%。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场所核定人数的50%。

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清明节日期间坚持祭扫活动从简从快,鼓励采用线上祭扫、云祭扫、代为祭扫等方式,不组织、不参加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大规模祭扫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四、严把“人、物、环境”同防

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细致落实“人、物、环境”同查、同防和多病共防。做好学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环境消杀,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继续保持对各类进口以及快递物品的疫情防控措施,科学采取7天静置期、预防性消毒等措施,落实好各项人防、物防、环境防措施。加强校园建筑(施工)工地的封闭式管理、人员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守防疫纪律

各学院、部门要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按照“一人一档”做好本单位在校、离校师生员工信息,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师生员工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每日打卡、晨午检(住校师生晨午晚检)。在疫情发生地区的师生要自觉落实属地管理要求,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排查、流调、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

如违反防疫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六、严格督导师生防护

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师生员工进出校门以及在实验室、图书馆、公共卫生间等室内场所、食堂取餐过程中必须全程戴口罩;倡导师生在教室全程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自觉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告校医院和所在学院(部门);发现健康码异常、收到涉疫排查短信应立即报所在学院(部门)。

七、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制度

学校涉疫重点人员按照属地防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重点岗位人员落实“应检尽检”,校医、快件和邮件收发、仓管、领料等岗位人员每2天做1次核酸检测;保安、保洁、食堂人员每周至少完成2次核酸检测。其他师生员工等全面实行核酸普测抽测制度,按每月不低于10%的比例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八、严格做好应急处置

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节前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一旦出现师生员工或校园涉疫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送,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或耽搁处置。

检测管理制度 第12篇

第一条为规范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人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

第三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包括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含医学检验实验室,下同)和疾控机构实验室。

第四条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及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分布等因素,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疾控机构;

(二)医疗机构实验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临床检验中心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室间质评,且最近两次质评结果合格;

(四)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条件;

(五)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信誉良好;

(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

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县域内的最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

第七条按照《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建设的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应当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

第八条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度前往支援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受援地应当为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场地、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等条件,保障检测及时顺利安全开展。

第九条拟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主要包括实验室场地、人员、仪器设备、检测能力、室内质控记录、室间质评结果等。

第十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同时,在“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平台”中予以标识,供辖区内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参考使用。

第十一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可通过临时增加人员、设备等快速提高检测能力。拟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并标明有效期。

第十二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工作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强化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随时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接收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避免样本数量明显超出检验能力导致的样本积压、样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

第十四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是按照规定接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证》的卫生技术人员。签发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各地决定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应当根据交通条件、检测能力等,从通过审核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遴选相关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接到检测任务后,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立即激活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短时间内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样本送达后即刻开展检测。

第十八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批次检测时,随机进行弱阳性和阴性室内质控,并定期参加国家或省级组织的室间质评。

第十九条鼓励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在每个分区的.核心工作区域安装摄像设备,安装位置能清楚记录检测的关键流程、关键部位和操作,实时录制加样、抽取、扩增和报告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

第二十条在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期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派驻质量监督员,对实验室室内质控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出现问题时,派驻的质量监督员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允许其承担检测任务,废止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明文件:

(一)实验室条件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大规模检测实验室规定条件时;

(二)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检测不规范,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

(三)擅自将样本转包给其他实验室的;

(四)样本积压超过样本保存有效期的;

(五)在检测过程中未开展室内质控,未参加室间质评的;

(六)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混采、混检的;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

(八)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的。

第二十二条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暂停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业务。

第二十三条使用未经专业培训、无核酸检测培训证明的人员从事核酸检验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医师,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罚。

第二十五条出现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十六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从具备条件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确定检测单位的,各地应当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检测管理制度 第13篇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目的是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办法》全文内容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人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

第三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包括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含医学检验实验室,下同)和疾控机构实验室。

第四条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及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分布等因素,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疾控机构;

(二)医疗机构实验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临床检验中心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室间质评,且最近两次质评结果合格;

(四)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条件;

(五)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信誉良好;

(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

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县域内的最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

第七条按照《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建设的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应当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

第八条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度前往支援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受援地应当为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场地、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等条件,保障检测及时顺利安全开展。

第九条拟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主要包括实验室场地、人员、仪器设备、检测能力、室内质控记录、室间质评结果等。

第十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同时,在“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平台”中予以标识,供辖区内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参考使用。

第十一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可通过临时增加人员、设备等快速提高检测能力。拟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并标明有效期。

第十二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工作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强化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随时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接收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避免样本数量明显超出检验能力导致的样本积压、样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

第十四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是按照规定接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证》的卫生技术人员。签发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各地决定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应当根据交通条件、检测能力等,从通过审核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遴选相关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接到检测任务后,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立即激活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短时间内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样本送达后即刻开展检测。

第十八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批次检测时,随机进行弱阳性和阴性室内质控,并定期参加国家或省级组织的室间质评。

第十九条鼓励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在每个分区的核心工作区域安装摄像设备,安装位置能清楚记录检测的关键流程、关键部位和操作,实时录制加样、抽取、扩增和报告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

第二十条在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期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派驻质量监督员,对实验室室内质控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出现问题时,派驻的质量监督员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允许其承担检测任务,废止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明文件:

(一)实验室条件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大规模检测实验室规定条件时;

(二)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检测不规范,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

(三)擅自将样本转包给其他实验室的;

(四)样本积压超过样本保存有效期的;

(五)在检测过程中未开展室内质控,未参加室间质评的;

(六)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混采、混检的;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

(八)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的。

第二十二条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暂停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业务。

第二十三条使用未经专业培训、无核酸检测培训证明的人员从事核酸检验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医师,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罚。

第二十五条出现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十六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从具备条件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确定检测单位的,各地应当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检测管理制度 第14篇

一、目的

保证器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完好的状态,以满足临床对器械设备的各种需要。

二、任务

对无故障的器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或计量检定工作,对不能正常运转的器械设备要想方设法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三、机构和人员

设备管理部门一般应有专业维修室或专职维修人员,通过科学合理的分工及各人员间有机组合,作为完成器械设备维护、维修任务的组织保证。

四、措施

1.调动维修人员的积极性,做好设备维修工作

(1)在医疗机构中,应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参加考核和晋升。有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晋升。

(2)应重视和加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和再教育,使学校学得的综合理论知识变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技能,并通过知识的更新来不断适应临床医学工程新技术的发展。要经常参加本单位已装备仪器的维修培训班和学术研讨会,从中吸取较直接的维修知识。

(3)研究设备故障规律,变被动维修为主动维修。设备故障规律是设备在寿命周期内故障的发展变化规律。设备故障率的发展变化形状很像一个澡盆的断面,因此也叫“澡盆理论”,针对不同的时期的故障,要取相应的对策。

(4)建立维修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对其平时的工作的态度、维修工作量、技术革新成果、论文等记入个人档案,以提高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来保证日常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1)人员的合理分工与组合

医院的仪器设备多与维修人员少是一对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首先要对维修人员进行分工,使他们有自己的岗位职责,有自己重点主攻的专业方向,使每一个维修人有其维修某一类设备的特长。所谓组合是每一维修人员承担的维修任务、维修仪器的类别有一部分是交叉重复的,这样对交叉重复的这一类仪器的维修可以采取协作的形式,可以发挥集体的智慧,也可避免在有人缺席时出现无人管维修的现象。

(2)建立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接修要登记,取件要销账,维修要写维修报告和个人工作量记录,要做好零配件的计划,在工作中要及时请示和汇报,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对个人分工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设备完好率考核等等。

(3)零配件的供应

专人采购与维修人员采购相结合,器械仓库要备足通用的维修零件,如各类光源的灯泡、血压计的各种零件、氧气吸入器的各种配件等。对维修中出现过故障的零配件要考虑作好备份。

(4)预防性维修制度

对于容易产生机械磨损、螺丝松动的重点设备如手术无影灯、手术床、高压灭菌柜等实施定期预防性维修。

(5)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对重点设备的安全性,如用电安全及周围环境的安全进行检查,以确保医疗设备使用中的安全。

(6)建立计量管理制度

确定专人对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登记造册、建档、周期性鉴定,以确保计量器具的精度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3.协作维修

(1)建议开展区域性的协作维修活动,以充分利用外单位的技术优势为我服务。

(2)对大型医用设备或某些贵重仪器设备通过与厂商订立维修合同,以确保其开机率。

4.维修费用的保证

在医院资金安排中,应保证一定数额的设备维修费用,其提取比例应按照国家的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专款专用。

检测管理制度 第1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群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测目的

快速准确掌握学生和教职工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确保复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范围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工、学生。

说明:

①本校学生、教职工原则上在居住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

②学生、教职工也可以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

③所有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核检的教职工、学生开学时带核检结果入校,将结果上交至本班班主任或处室负责人。

三、检测时间及安排

1、检测时间:20xx年8月20日——21日

2、检测分组及安排(2至6年级检测方案)

第一批次:(六1、六2、六3、六4、六5、五1、五2、五3、五4)入校时间:1:40—1:55 检测时间:2:00

第二批次:(五5、五6、五7、四1、四2、四3、四4、四5、四6)入校时间:2:20—2:35 检测时间:2:40

第三批次(四7、四8、三1、三2、三3、三4、三5、三6、三7)入校时间:3:00—3:15 检测时间:3:20

第四批次(四7、四8、三1、三2、三3、三4、三5、三6、三7)入校时间:3:40—3:55 检测时间:4:00

四、收费标准

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四类学生实行免费检测,不再交费,不用报销。其他学生和教职工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负担。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核酸试剂采购和检测的实际,核酸检测费用为50元/人次。

五、注意事项

1、学生检测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间距。

2、学生在学校门口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3、进入校园后请到原班级等候老师点名,按照老师点名顺序站队,在老师带领下依次到指定班级进行核酸检测。(第四批学生直接在班门前整队)

4、核酸检测结束以后,回到本班等候,本班检测结束以后统一整队离校。

5、家长如需接送,把孩子送到校门前时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门前聚集,在检测结束以后到原路队解散位置等候(第一批2:40,第二批3:20,第三批4:00,第四批4:40),因检测人数众多,请家长们耐心等待,不要在门前聚集。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检测,请告知班主任,随后自行到医院进行检测,开学带检测报告。

7、核酸采集结果,医院会以电子表格式发送学校,如个别老师或学生需要纸质检测单,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检验科获取。

检测管理制度 第16篇

一、布点要求

原则上每1000-1500人设置1个采样点,每500-1000人设置1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开设1-2条绿色通道,面向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减少等待时间。

二、设置要求

乡镇(街道)负责选择确定采样地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一入口、一出口,室内、室外采样点均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取暖设施,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

三、分区要求

确定采样点后,要组织人员勘察设计场地布局,根据原有场地条件,科学划分为分流等候区、现场待查区、入场测温区、临时隔离区、扫码登记区、核酸采集区、物资保障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垃圾存放区,设置检测通道,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采样点的医护人员采样位置宜处于上风向,所有人员都应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一)分流等候区:设置相对宽敞、通风区域,受检群众接受核酸采样前等候休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配备防暑、遮雨等设施。

(二)入场测温区:合理设置人行通道,采取绕场排队方式单线进入采集区。

(三)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四)扫码登记区:设置帐篷、遮阳伞、警戒线、办公桌椅、测温枪、水银温度计、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等现场所需物资。

(五)核酸采样区:使用隔离线或标识设置人行通道,设置1米线距离提醒。并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垃圾桶、手消毒液、消毒药械和宣教材料等,并应当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

(六)物资保障区:选择空间相对密闭,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物资、拭子和采集管、消毒药品、户外消杀设备。

(七)医疗垃圾存放区:卫生院放置医疗垃圾转运箱,用于暂存医疗垃圾。

四、标识要求

统一设计全员核酸检测使用的指引标识、分区标识,要求在采样现场悬挂醒目的指引标识,并设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公告板。

五、基本设施标准

1、简易(棉)帐篷(室外采样点)2个,办公桌椅4套,体温枪1个,水银体温计,隔离锥,护目镜;

2、警戒隔离带数米;

3、文具若干套;

4、充足的电源及照明、遮阳伞、警戒线、扩音器、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取暖设备、无线网络、充电设备。

检测管理制度 第17篇

1、化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2、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将其放在远离实验室的阴凉通风处。凡属危险品必须专人保管。剧毒药品或试剂应存储于保险柜中。要严格领用手续,随用随领,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做好使用记录,不准在化验室内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以免沾污。

4、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试剂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质,再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配制各种试液和标准溶液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以免拿错用错,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6、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与明火接触。

7、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再用。

检测管理制度 第18篇

一、检测中心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二、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将其放在远离实验室的阴凉通风处。凡属危险品必须专人保管。剧毒药品或试剂应存储于保险柜中。要严格领用手续,随用随领,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做好使用记录,不准在化验室内任意存放。

三、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以免沾污。

四、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试剂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质,再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五、配制各种试液和标准溶液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以免拿错用错,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六、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与明火接触。

七、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再用。

检测管理制度 第19篇

一、分析数据管理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化验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对原始记录要求:

1.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明。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检测管理制度 第20篇

为强化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面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现拟定本预案。请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村(社区)、全体机关干部高度重视,按要求落实。

一、成立镇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前期工作

(一)摸清辖区人员底数

各村(社区)要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建立常住人员台账。收集辖区内常住人员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址、常住地址、户主、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住址信息应精确到小区(院落)、楼栋号、单元号、楼层号。台账应实时更新并制成电子文档。此项信息由各村(社区)于11月6日前报镇指挥部备案,同时自行妥善保管一份,在应急响应时及时提供并使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要按上述要求建立工作人员台账)。

(二)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安排

1.核酸检测采样点位设置。按照在疫情发生后一周内实现辖区内人口核酸检测全覆盖的要求。1个检测点的采样能力为>2500人/天,按照2日内完成全市全员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的要求,12个村(社区)根据实际确定核酸检测采样点12个,学校、企事业单位设置专项采样点1个。

2.采样点布局。采样点的地点选择在出入口不在同一位置的空旷区域,综合考虑通风、交通方便、方便群众、有群众排队的空间、不聚集、保持一米间隔距离等因素,各村(社区)要根据本辖区人员分布,合理科学布局采样点。

3.采样点的工作人员配置。采样点采用三班倒运行机制(一班7:00到12:00,二班12:00至17:00、三班17:00至21:00)。一个采样点一个班人员基本配备标准为:主要负责人1人(镇机关干部),副负责人1人(村、社区、企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医务人员3人,填表登记录入人员4—6人,各村(社区)居民小组长、治安秩序维护人员1—2人,情绪疏导员1人。

4.后勤保障准备。各村(社区)提前储备、配置好采样点后勤物资。采样点应有:桌椅2套(各2张桌子、4—6把座椅),帐篷2个、警戒线条带100米以上、老年人(儿童)特殊通道、手提小喇叭1—3个、电脑、打印机、口罩、消毒液、核酸采样点标识。以上物资中,帐篷、警戒线条带、口罩、消毒液、核酸采样点标识由镇政府统一提供,其它物资由村(社区)负责。采样点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

根据以上要求,各村(社区)《采样点设置安排表》附后。

三、做好培训工作

全员核酸检测涉及千家万户,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是应急状态下的特殊任务。需要迅速、全面、高效、有序进行,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精心组织,事前要组织好全体工作人员培训。采样点工作人员的培训由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组织,卫生院医生负责防护知识的培训。培训及应急演练时间:11月9日—13日。

四、预案启动

接市指挥部通知,立即启动本预案。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根据采样点的设置,做好每个采样点覆盖人群的组织、检测采样、送样、统计和秩序维护工作,错时分批组织好人员到核酸采样点位进行采样,防止人群聚集,维护好现场秩序。

职责分工及相关工作安排

1、按照职责分工共分为8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2)技术指导组;

(3)信息排查收集、推送、业务指导组;

(4)防疫消毒组;

(5)舆情控制、宣传教育引导组;

(6)应急处置、稳定疏导组;

(7)交通安全引导、秩序维护组;

(8)后勤保障组。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核酸检测期间对各工作小组、检测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协调;

机关群众接待,其他事务处理。

(2)技术指导组

组长:

成员:卫生院工作人员、村(社区)卫生站医务人员

工作职责:对核酸采样医护知识、各检测点防护知识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核酸采样标准高效,采样点防疫措施到位。

(3)信息排查收集、推送、业务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各村(社区)人员信息的排查、统计、收集、推送、信息比对,各检测点业务指导。

(4)防疫消毒组

组长:

成员:各村(社区)治保主任、志愿者

工作职责:负责各检测点防疫消毒、场所工作人员卫生防护及群众体温监测等。

(5)舆情控制、宣传教育引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党政办负责收集辖区和网络负面信息,并对辖区不良信息、媒体进行监管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均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任何人、任何单位不信谣、不编谣、不传谣。按照市指挥部统一宣传口径,及时通知、发布相关信息。

(6)应急处置、稳定疏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各检测点突发事件处置。发现可能引发极端事件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做好疏导稳控及化解工作,防止发生违法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由镇村(社区)干部配合派出所民警负责强制带离,确保检测工作有序推进。

(7)交通安全引导、秩序维护组

组长:

成员:派出所干警、各村(社区)治保主任、志愿者

工作职责:负责检测点现场交通安全引导、秩序维护。

(8)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检测期间所需工作经费开支。按照市指挥部指导意见,负责对各检测点帐篷、警戒线条带、口罩、消毒液、核酸采样点标识等物资进行调配;

负责检测点工作人员用水、用餐保障;

镇政府备应急公务用车一辆,镇第二中医医院负责备应急防护车辆一台。

2、为确保有序推进检测点工作,按点位、片区划分共分为4个责任点,分别为(1)片区;

(2)五福片区;

(3)片区;

(4)企事业单位检测点。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总指挥:

(1)片区

组长:

成员:各点联系干部、村(社区)书记

职责:

(2)片区

组长:

成员:各点联系干部、村(社区)书记

职责:

(3)片区

组长:

成员:各点联系干部、村(社区)书记

职责:负责集镇社区、村、村各检测点工作综合协调

(4)企事业单位检测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配合

镇属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机关各办所和村(社区)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所有工作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按时到岗到位,服从指挥,听从安排,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尽职尽责,确保有序推进。

(二)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

预案启动后,各联村(社区)负责人要及时收集信息,汇报情况,重大状况及时报告,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及时有效支撑。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领导干部、各村(社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有序组织。按照指挥部工作要求,认真履职,维护好辖区社会稳定。凡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发生涉稳及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检测管理制度 第21篇

一、工作目标

我县下辖X个乡镇、X个街道办,XX个村(社区),常住人口XX余万人,全县设置XX个采样点(见附件),采用1:10稀释混样检测技术,1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XX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核酸采样检测组、物资保障组、现场工作组、安全处置组、宣传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X

副组长:XX

成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职责分工:牵头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对接相关乡(镇、街道)部门,统筹安排核酸采样顺序和采样人员、物资调配,协调解决全员核酸采样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同步开展卫健、公安、大数据通信、社区结合的“四位一体”流行病学调查,迅速追踪溯源,阻断传播途径;启动定点救治医院,开展新冠肺炎救治工作;同时,综合分析各乡镇街道疫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拨供应。

(二)现场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XX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

职责分工: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每2000人一个核酸采样点要求,选择空旷、宽敞、通风核酸检测场地,着力打造步行10分钟核酸采样便民圈;合理设置测温区、临时隔离区、登记区、采样区等功能区域,明确标示等待一米线地标,标识清晰明确;组织人员按照10人一组进行有序采样,做好现场采样人员信息登记、负责现场配备帐篷、桌椅等物品设备,保证水电供应、消毒消杀等有关保障工作。指导培训乡镇街道干部、志愿者学习掌握信息化系统操作技术要领和要求,全面提高核酸采样现场工作效率,确保1天内完成全县全员核酸采样检测。利用社会团体、组织、机关工会等社会力量,广泛吸纳志愿者做好群众核酸采样动员组织和宣传引导。

(三)核酸采样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职责分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合理确定核酸检测机构及采样点,确保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核酸能力;做好核酸检测试剂、设备物资储备和检测过程中的动态调整供应,积极协调上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四)收集转运检测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

成员:X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职责分工:统筹掌握全县各乡镇检测点采样和各实验室检测进度,按照生物安全标准要求,合理安排转运车辆,快速、安全、高效将采样样品收集、转运到位,确保实验室检测结果尽快发布。

(五)安全秩序组

组长:XX

成员: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

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负责人

职责分工:设立警戒线、隔离桩负责核酸检测村庄、社区、街道、小区道路临时管控和采样现场秩序维持;对扰乱现场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及时采取管控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宣传引导组

组长:XXX

成员:各成员单位主管副职

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

职责分工: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及时发布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疫情防控工作进展,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发现不良舆情,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持科学防控。发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关注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同时,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助力疫情防控。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成员: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

职责分工:做好接种现场应急供电照明、桌椅、帐篷、音响广播、警戒用品等设施设备准备,做好工作人员餐食、饮水、降温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通勤车辆调度,确保核酸检测队伍往返检测点安全顺利。

三、具体工作安排

全员各核酸检测点由所在村(社区)包村干部任点长,实行点长负责制,下设组织动员组、扫码登记组、现场采样组、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工作。

(一)组织动员组:由属地政府安排4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将核酸检测预约码提前发送至社区、村组微信群,组织动员辖区内居民群众提前一天扫描核酸检测(居民端)二维码完成预约登记;采样当天设置醒目居民端预约码,方便没有完成预约的群众现场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对采样当天采样点涵盖居民人数、楼院分布、年龄构成等因素进行提前掌握分析;在采样当天城区小区按照分街道、分小区、分楼栋,农村按照分乡镇、分村庄、分队组原则分批、分次通知,现场组织10人一组前后顺序结合,快速完成采样,及时离开采样现场。

(二)扫码登记组:由县教育局安排的6名属地教师组成。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端首先扫描采样试管条形码进行关联;然后依次扫描10人一组居民预约成功信息码,并提醒居民扫描完成后10人群组保持不变,不得随意增减队伍人员。其他人员对现场排队等待人员进行提前讲解操作步骤,提醒群众提前展示预约二维码;帮助没有提前完成注册申请的人员完成注册申请。

(三)现场釆样组:由县卫健委安排4名医生或护士组成。负责严格按照核酸采样技术要求完成采样,确保采样规范、标本合格。严格执行消毒防护要求,佩戴口罩、手套、面屏、穿着防护服,严格遵守手部消毒要求,每次采样后,及时消毒处理,避免交叉感染。按照生物安全要求,做好样品收集管理和处置工作。准确掌握采样点物资数量,确保物品种类齐全,工作顺利开展,出现不足、短缺时,及时向全员核酸检测物资储备组报告补充。

(四)秩序维护组:由县公安局安排的2名公安干警和县委宣传部安排的6名社会志愿者组成。负责接种现场秩序维护,引导居民按照一米线标准有序排队等待,提醒居民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做好排队等待人员体温测量,引导体温异常人员到隔离等待区进一步排查;同时,做好采样现场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由乡镇街道2名工作人员组成,做好接种现场应急供电照明、桌椅、帐篷、音响广播、警戒用品等设施设备准备,做好工作人员餐食、饮水、降温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底线思维,全力做好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调度核酸检测工作,主动完善和落实应对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具体措施,科学划分网格化的核酸检测区域,建立核酸检测人员组织工作专班;压实压紧四方责任,加强协同作战,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等到位实施。根据应急响应等级,科学组织实施,明晰职责、细化流程、规范操作,确保大规模核酸检测高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落实储备。在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卫健部门要按照全员核酸检测具体工作要求提前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储备避免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因核酸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给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三)加强组织,提高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完善本辖区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方案,锻造宣传动员和组织引导水平,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通过全员核酸检测,提高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的能力,培养专业处置卫生应急队伍,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一旦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能立即开展全民核酸检测,排除可能存在的发病风险。

检测管理制度 第22篇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对生产加工、实验检测设备的管理办法和要求,以保证其始终处于受控和正常状态。

2职责

2.1生产科职责

2.1.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和政策。

2.1.2负责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做到设备资料、各种原始凭证齐全

2.1.3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设备添置、调配和大修计划,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2.1.4参与设备的调研、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验收等管理工作。

2.1.5制订设备操作规程、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验收等管理工作。

2.1.6配合抓好公司现场管理检查评比中的设备管理工作。

2.2使用部门职责

2.2.1对本部门的设备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负责。

2.2.2坚决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2.3严禁设备的带病运转和不合理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设备事故发生。

2.2.4检查、督促交接班制度与日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2.3操作人员职责

2.3.1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如擦洗设备、常规加油、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等。

2.3.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2.3.3发现设备有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查看或报告,问题不排除不继续加工。

2.3.4积极协助机电修人员检修设备。

3工作程序

3.1设备添置

3.1.1当开发新产品需要增添设备或设备需要更新时,由生产科提出设备添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人员订购。

3.1.2采购人员在选定设备供货单位后,应与之签订供货合同,实施规范采购。

3.1.3采购人员和生产科在设备到货前后应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3.2设备验收建帐

3.2.1设备到位后由生产科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验收。重要设备验收要做好验收记录。

3.2.2验收时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务求妥善解决,不留后遗症。

3.2.3生产科在验收结束后及时将新设备登记入台账,填写《设备投产通知单》与发票一并报财务入账。

3.3设备安装调试

3.3.1生产科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必须在设备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经调试合格的设备方可交付使用。

3.3.2安装调试是设备认可的一种方式,做好设备调试(认可)记录。新设备调试(认可)的记录应存入该台设备的档案。

3.4设备使用运行

3.4.1操作人员独立使用设备前,须对其进行所使用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操作证方可上岗。

3.4.2操作人员应掌握“三好”、“四会”,严格执行使用设备“四项要求”、“五项纪律”、“润滑五定”,并掌握设备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技术,规范填写设备点检表。

3.4.3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应先检查设备状况,无问题时先开车试运行,待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加工。加工过程中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或报告,只有在异常情况消除后方可继续加工。

3.5设备的控制

3.5.1一般设备控制

a)凡投入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上机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

b)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保养。

3.5.2工序质量控制点设备控制

a)根据生产科制定公司工序质量控制点,单独建立工序质量控制点设备台账。

b)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序质量控制点设备应严格执行凭证操作,对技术水平较高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和更换。

c)操作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中规定内容合理使用设备,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并认真按要求做好设备操作的有关记录,如设备点检表等。

3.5.3设备能力的控制

a)建立设备能力认可周期,由生产科按期对主要生产设备组织检定与认可,保存检定认可的记录。

b)当设备经过修理后,应对设备进行检定和认可,以确保设备能力符合要求,并保存认可的记录。

c)当生产状态发生变化时(产品规格、工艺、材料或某设备本身状况等),生产科应组织技术、车间、技质等部门对设备能力进行鉴定认可,并保存鉴定认可的记录。

3.6设备维护与检修

3.6.1设备的保养

a)设备的日常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操作人员在当天加工完毕后,设备必须清理,达到“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的要求,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按要求填好《设备点检表》;

b)设备的定期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为辅对设备进行局部和重点部位拆、卸、检查,彻底清洗外表和内部,调整各部位间隙,紧固各部位;

c)生产科对设备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记录以在《设备点检表》上签字确认为准;

3.6.2设备的润滑

设备的日常润滑由操作工负责,根据所操作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由生产科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

3.6.3

设备的日常修理

a)设备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故障时,应及时排除,不能自行排除的立即向本部门管理人员反映,由部门通知机修人员维修。

b)机修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操作人员做好配合,及时排除故障,恢复生产。

c)一时不能修好的设备应机修人员在该设备上挂“待修理”牌;依停用设备应由机修人员安排清洁、润滑后封存挂“设备停用”牌,并上报生技部做好登记;使用车间做好对停用设备的防护工作。

d)对质量控制点设备和要求做维修记录的设备,机修人员应及时做好维修记录,填写《设备检修记录单》,并保存记录。

3.7设备和报废

a)修不好的设备、精度等级严重超差的设备、或其它情况不能再继续使用的设备可申请报废,由生产科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b)报废的设备应及时拆离生产现场,并下账。

3.8备品配件管理

a)设备技术人员结合备件的消耗情况,合理确定备件的储备定额。

b)需外购的备件,由生产科根据储备定额提出采购计划,填写物资请购单由总经理审批权后购买,经库房验收填写验收单后入库。

c)备件入库后应登记入账,按设备类别或备件形状分类存放。

3.9设备技术档案

a)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说明书、装箱单、出厂检验单、随机图纸、检修记录等。

b)设备技术档案应由专人进行管理,设备图纸的借用、更改等应符合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设备技术档案若发生损毁、遗失等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检测管理制度 第2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群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测目的

快速准确掌握学生和教职工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确保复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范围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工、学生。

说明:

①本校学生、教职工原则上在居住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

②学生、教职工也可以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

③所有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核检的教职工、学生开学时带核检结果入校,将结果上交至本班班主任或处室负责人。

三、检测时间及安排

1、检测时间:20xx年8月20日——21日

2、检测分组及安排(2至6年级检测方案)

第一批次:(六1、六2、六3、六4、六5、五1、五2、五3、五4)入校时间:1:40—1:55 检测时间:2:00

第二批次:(五5、五6、五7、四1、四2、四3、四4、四5、四6)入校时间:2:20—2:35 检测时间:2:40

第三批次(四7、四8、三1、三2、三3、三4、三5、三6、三7)入校时间:3:00—3:15 检测时间:3:20

第四批次(四7、四8、三1、三2、三3、三4、三5、三6、三7)入校时间:3:40—3:55 检测时间:4:00

四、收费标准

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四类学生实行免费检测,不再交费,不用报销。其他学生和教职工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负担。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核酸试剂采购和检测的实际,核酸检测费用为50元/人次。

五、注意事项

1、学生检测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间距。

2、学生在学校门口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3、进入校园后请到原班级等候老师点名,按照老师点名顺序站队,在老师带领下依次到指定班级进行核酸检测。(第四批学生直接在班门前整队)

4、核酸检测结束以后,回到本班等候,本班检测结束以后统一整队离校。

5、家长如需接送,把孩子送到校门前时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门前聚集,在检测结束以后到原路队解散位置等候(第一批2:40,第二批3:20,第三批4:00,第四批4:40),因检测人数众多,请家长们耐心等待,不要在门前聚集。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检测,请告知班主任,随后自行到医院进行检测,开学带检测报告。

7、核酸采集结果,医院会以电子表格式发送学校,如个别老师或学生需要纸质检测单,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检验科获取。

检测管理制度 第24篇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的.发展状况已经超出所有人的预期,我们必须毫无保留的投入一场全民抗疫的战役中来。根据省、市、局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应对工作,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制定出台此份《新型冠状病毒内部防控管理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全员思想动员

首先,公司每一名员工都必须思想高度重视,坚决做到以下三点。

(一)做决策部署的积极响应者。不论是各级政府组织的决定,还是公司内部的规定,希望大家都能严格遵守,每天主动上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配合所属地居(村)委会和所在部门做好信息登记;保持手机畅通,每天通过办公软件及时打卡,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向部门领导请示报告。

(二)做防控防疫的坚定执行者。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越是关键时期,我们越要拿出安全从业者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以身作则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

(三)做防控知识的主动传播者。认真学习和广泛宣传科学防控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为夺取疫情防控战最终胜利作出贡献。

二、内部明确责任

为全面做好下一阶段的疫情防护工作,公司董事会将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委员会,疫情防控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对疫情防控的综合管理、内部防控工作的指导。下辖综合管理组、内部防控组、人员信息组、物资组、宣传联络组、现场组六个工作小组,现将有关责任划分如下:

(一)综合管理组:主要由质量安全部人员组成,加强三个事业部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受质量安全部和所在部门双重领导)。根据集团和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落实具体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各工作小组间总体协调,负责成员企业防控工作监管,统一对集团上报防控工作相关内容等。

(二)内部防控组:由总裁办和各事业部的综合管理部组成,加强质量安全部工作人员和三个事业部的专职安全工程师,统一由总裁办负责。负责公司总部办公、食堂、集体宿舍等区域的消毒防疫工作。负责公司总部节后上班、就餐等具体安排。

(三)人员信息组:由人力资源部组成。负责对公司员工、外来人员进行统一管理,重点是对从疫情重点地区来津人员和有发热等症状人员进行筛查。

(四)物资组:由采购部组成。负责采购口罩、测温仪、消毒液、医用酒精等防疫、防护物资。

(五)宣传联络组:由宣传企划部组成。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宣教工作。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时,负责与医疗和防疫等相关机构联系,并做好病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六)现场组:由事业部及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现场、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所属项目部、子公司等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建立疫情防控体系

1、每日统计每名员工的身体状况、假期行程和密切接触人员的动态信息,人员信息组对员工动态信息进行汇总,并根据官方权威发布的疫情数据、新型肺炎确诊患者同行程查询等官方渠道筛查高感染风险人员。

2、内部防控组提前对办公、食堂、集体宿舍、车辆等进行消毒防疫工作,制定具体消毒防疫措施。积极配合物业做好办公楼内公共区域的消毒防疫和体温测量工作。组织制定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和分时、分区域就餐办法,避免人员大量集中。加强对餐饮公司的管控,掌握并监督餐饮公司各项防疫工作。

3、在国家正式宣布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出差,如确有需要,应提前了解对方地区和单位的疫情情况和复工安排,尽量避免前往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频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

4、在国家正式宣布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尤其是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如有特殊需要,应提前将外来人员信息报综合管理组进行审批、备案。外来人员到公司经物业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外来人员应填写外来人员情况表,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备。公司员工接待外来人员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接待后应及时对接待室进行消毒通风。

5、公司内尽量使用电话、信使等进行日常办公,减少办公区域内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人数,参加会议时应佩戴口罩,会议后应立即消毒通风。建议员工在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全程佩戴口罩。

6、来公司住集体宿舍的员工,由于集体宿舍管理问题将无法在集体宿舍居住。确有必要来公司工作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工作组批准。由内控组和部门共同解决在天津的隔离问题。

7、生产施工现场负责人要及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制定复工方案,要提前统计返工人员信息,包括分包方人员,统计要做到全覆盖、底数清、情况明,对疫情重点地区返场人员要做好隔离措施。国内现场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业主要求做好复工安排,制定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境外现场在国家正式宣布肺炎疫情解除前,原则上能不外派就不外派,能暂缓外派就暂缓外派。如确有必要,严格审核外派人员情况,派出前不搞集中线下培训,尽量通过网络进行培训。出境前需要通过全面检测,确保健康派出。暂缓外派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和近期密切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如因暂停或减少外派影响项目执行,要加强与业主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对方理解。在疫情正式解除前,尽量减少外派人员回国休假,如回国休假要严格按照当地有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

8、宣传联络组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教育培训,发放防控知识手册,提高员工对疫情的认识和重视,增强个人卫生防护技能,了解就医流程,使员工能正面、科学、客观对待疫情,积极配合公司、物业、社区等进行测温、登记、通风、消毒等防控工作。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认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做好治疗、排查、隔离等工作。

四、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1、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通过微信等方式将员工健康及疫情信息、现场动态等报公司各工作小组,不得瞒报、缓报、漏报。如发现疑似感染的员工应在第一时间报综合管理组。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力的,一经发现必将严肃批评、问责。

2、各级领导切实担负起防控责任,要坚持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第一位的理念,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细化防控措施,层层落实责任。

3、认真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坚持正面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舆论引导,教育引导员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帮助解决疫情防控问题,为做好科学有序的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做好表彰。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共同抗疫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在灾难面前,我们是一家人,让我们一同努力,克服难关,继续凝聚力量,战胜疫情!

检测管理制度 第25篇

一、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上岗前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三、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决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四、仪器用完后,要摆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五、计量仪器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度。

六、对检测室内的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检测管理制度 第26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排查消除风险隐患。根据《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加强常态化防控,对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特建立本制度:

一、需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验工作的人员划分:2020年秋季开学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作为应检人员;保障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的后勤人员,物业人员,食堂人员以及安保人员作为应检人员;对属于确诊病例和已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境外入闽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闽来闽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及陪护人员的作为应检人员。以上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二、学院医疗保障组负责联系定点核酸检测医院,到校设立检查点,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呈阴性者,作为返岗工作的前置条件。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医疗保障组呈报防疫部门,并协助展开医学排查。

三、对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验的`费用,按相关规定从个人医保中支付,对医保未覆盖的人员从学院防疫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为加大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筛查力度,对开学到校后有发热迹象的人员,要求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同时鼓励师生参加检测。

五、为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对食堂工作人员,保安工作人员,在开学复课前应完成两次以上的病毒核酸检测。

检测管理制度 第27篇

一、总体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将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应急预案启动时,落实加快提升检测能力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压实各部门、各社区责任,完善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机制。

二、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xx区xx街道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xx任常务副组长,负责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应对出现新疫情时需要进行较大规模核酸检测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建立网格化核酸采样机制

1、科学确定网格化检测区域划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全员核酸检测做好准备。我街道定为一级网格,六个社区定为二级网格,二级网格下按照小区、聚居地进一步划分为三级网格;三级网格下按照小区每栋楼每座房子进一步划分为四级网格。街道设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包括人员动员、组织、公告、等工作,每个二级网格设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有1名街道班子成员负责,并设置8人专门小组,包括1名联络人、 1名医务人员、 1名信息登记员、 1名网络员、 2名引导员、 1名民警、 1名社区工作者;二、三、四级网格由街道进一步进行划分,并设置具体网格联络人,负责网格内人员的组织、动员等工作;各级网格需掌握网格内所有人员的相关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确保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可及时通知动员到位。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孕产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组织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集,确保检测工作全覆盖,做到不落一人。

2、建立核酸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

街道卫健办负责与区数字办对接,将摸底的辖区内人员信息按照网络化核酸检测要求提前录入系统,做好人员信息的核对和审查,实行动态更新,确保核酸检测工作准确、快捷、高效和报告查询便利。

3、选定核酸检测采样点。

各社区分别设置1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配备3个采样帐篷。提前储备好设置采样点所需的物资,确保收到指令后能够迅速布置好采样点。卫健办和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采样点设置的指导工作。采集点要求。采样点要求选择空旷、通风、平坦、安全的区域,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采集辅助区和临时隔离区,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做好预案;应当设置急救设备备用。

(1)等候区。

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应设置人行通道和“1米线”标识,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严控人员密度,避免大规模采样时造成人员聚集;等候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好口罩。采集区。应根据气候条件,配备帐篷、冷/暖风扇、适量桌椅,保证医护人员在相对舒适环境下工作;标本如无法及时运送至实验室,需准备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暂存。缓冲区。可提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采集辅助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用于采集人员更衣、备餐、值班等。

(2)临时隔离区。

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4、组建核酸检测采样应急队伍。

综合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情况,充实核酸采样力量,做好相关专业人员储备。依托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1支xx核酸采样应急队,每个社区设置3个采样组,每个采样组3个采样工作人员,核酸采样应急队由区指挥部统一调度,每支采样队设队长1名,每个采样小组设组长1名。采样工作分上午4小时、下午4小时、晚上4小时每天共12小时轮班,要求各社区制定全员核酸检测方案,细化到每天,每个时间段具体采样的小区的楼栋和人数,原则上4天内基本完成全员采样,第五天做漏检补采。采样人员防护装备要求:N95及以上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乳胶手套、防水靴套;如果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戴双层乳胶手套;手套被污染时,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每采一个人应当进行严格手消毒或更换手套。

5、做好被采样人员安排准备。

核酸检测工作小组应根据指令做好被采样人员的安排,迅速有序地组织网格内的人群按5人或10人一组提前做好采样准备,采样过程中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我街道提前准备各个网格核酸样本采集后的样本转运车辆、人员,并在辖区内准备1家酒店用于采样和送样人员洗漱。

四、加强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全员核酸检测准备工作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我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时,要将每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及时报区指挥部。

2、做好物资储备。

街道指挥部物资采购组根据每日检测量需求按照3个月用量测算并储备人员防护物资。

3、加大宣传引导。

要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每个网格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做好辖区内、 网格内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有序组织群众分片区进行核酸采样工作,避免出现混乱、恐慌和人员聚集等现象。

4、加强督导检查。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街道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组建督导检查专班,对各社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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